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淄博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可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可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幹部職務晉升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爲官不廉,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財經法規,違規套取國有資金;貪慾膨脹、政商不分,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建設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可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可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淄博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山東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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