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银保监局在一日内公布了17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分别被罚款1130万元、40万元、120万元和80万元,还有13相关责任人同时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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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4人被终身禁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因存在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融信达业务、投行理财业务;贸易融资业务、投行理财业务“三查”不尽职等1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深圳银保监局罚款1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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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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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融信达业务,投行理财业务;

2.贸易融资业务、投行理财业务“三查”不尽职;

3.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

4.保理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业务存在法律风险;

5.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

6.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与事实不符;

7.集团客户管理不合规;

8.未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启动追索程序;

9.违规办理贸易融资转卖出表,突破总行的授权管控;

10.违规用理财压降贸易融资规模;

11.未实现审贷分离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风险;

12.大额授信信息沟通机制不足;

13.调查核查工作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

14.轮岗及强制休假、绩效考核、业务资料文件管理不规范。

此外,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12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处罚,其中有4人被终身禁业1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3年

具体来看:

丁洁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和融信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保理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刘浩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和融信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贸易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王炯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和融信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肖群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曾钰恒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和融信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取消高管任职资格3年

因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王少俊、吴宾、王培、叶新阶被分别罚款50万元、50万元、30万元、30万元,蔡春彦、段永宽、周楚彬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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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3家银行被罚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因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未落实实贷实付要求,被罚款40万元

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被罚款120万元

辜海波因对广州银行深圳分行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罚款8万元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未穿透审核资金用途,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80万元。

内容来自银保监会网站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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