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銀行大連分行接連收到大連銀保監局多張罰單,罰款總額共計290萬元,相關責任人亦領罰。

8月9日,大連銀保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

浦發銀行大連分行因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原客戶經理挪用客戶資金,形成案件損失;案件信息存在漏報,被責令改正,並處合計70萬元罰款。浦發銀行大連分行因授信業務“三查”執行不嚴格,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形成案件損失;漏報案件信息,被責令改正,並處合計80萬元罰款。浦發銀行大連分行因未有效識別集團客戶並納入統一授信管理,被責令改正,並處30萬元罰款。浦發銀行大連分行因貸款業務“三查”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被責令改正,並處30萬元罰款。浦發銀行大連分行因個人貸款業務內控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用途管控不嚴格,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被責令改正,並處50萬元罰款。浦發銀行大連分行因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流入房地產領域,被責令改正,並處30萬元罰款。

浦發銀行大連分行相關個人也收到罰單,其中:宋莉莉因對浦發銀行大連分行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原客戶經理挪用客戶資金、形成案件損失的違規行爲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被責令改正,並給予警告。

王彤因對浦發銀行大連分行授信業務“三查”執行不嚴格,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形成案件損失負主要直接管理和領導責任被責令改正,並給予警告。

汪向洋因對浦發銀行大連分行個人貸款業務內控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用途管控不嚴格,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負有直接責任和管理責任被責令改正,並給予警告。

銀保監局此前披露的批覆顯示,宋莉莉爲浦發銀行大連民主廣場支行行長。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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