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深圳新闻网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相关要求,营造良好消防宣传氛围,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近日,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深圳市“十二类场所消防安全提示”和“市民消防安全十提示”,并设计制作了相关海报,要求各区政府和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优化、规范化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此次发布的“十二类场所消防安全提示”聚焦深圳市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涉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培训机构、住宅小区等12类场所,场所类别划分更为精细,提示内容更加精准,基本覆盖了各行业部门、各人员类别。

此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要加强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统筹本区消防安全宣传提示物料张贴悬挂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十二类场所”做好相关消防安全提示张贴悬挂工作。

信息来源丨深圳消防来源:深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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