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現行法案將於9月底到期,德國政府眼下正在制定新的《感染保護法》。然而,對於聯邦政府計劃在今年秋冬季採取的一系列防疫措施,不僅各聯邦州並不買賬,醫院方面也認爲部分新規“行不通”。

德國醫院協會主席蓋哈德·加斯10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呼籲改進新法,表示支持繼續在室內推行口罩令,但不希望疫苗接種者可以例外:“因爲這完全不切實際,而且有悖感染防護的目標。”與此同時,他認爲,聯邦政府計劃中針對醫院的規定也無法實施。按照當前版本的新規,未來醫務工作人員和訪客需憑藉有效測試證明或者三個月內接種過第三劑疫苗的證明才能進入醫院,而且還必須佩戴口罩。

目前,各聯邦州對於口罩令的具體實施方案還存在較大分歧。薩克森-安哈爾特州衛生部長格林·貝奈要求制定全國性的標準;巴伐利亞州衛生部長霍萊切克則認爲新法缺乏實用的綱領,像是允許新接種疫苗者成爲防疫措施的例外在他看來將使不可控因素增多。

聯邦衛生部長勞特巴赫日前公佈的《感染保護法》草案規定,在飛機、長途火車和醫療設施內必須佩戴口罩,進一步的規定細則由各聯邦州自行決定。勞特巴赫9日晚在結束聯邦與州衛生部長的磋商後表示,要求民衆每三個月進行一次疫苗接種是不合理的,在醫學上也沒有意義。按照他的說法,不應過早對剛接種疫苗人員或者康復人員採取例外,因爲這隻會降低人們接種第四針的意願。勞特巴赫強調,室內佩戴口罩將成爲常態。(總檯記者 阮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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