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民晚報

新民晚報訊(記者 金旻矣)擅自印刷海飛絲、潘婷等商標,已經涉嫌犯罪。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一起上海甬領包裝印刷有限公司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違法行爲,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圖說:一公司擅自印刷海飛絲、潘婷等商標,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 來源/採訪對象供圖(下同)

青浦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聯合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對青浦區崧煌路666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當場查見上海甬領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在此從事商標印刷的經營活動。現場查獲已製造的“愛生活”“海飛絲”“潘婷”等商標標識200餘萬張。根據商標權利人出具的鑑定證明,當事人製造的上述商標標識屬於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的標識。

當事人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四)項規定,且數量巨大,涉嫌犯罪,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商標印製單位應當在取得商標權利人的授權後方可印製商標, 所印製的商標樣稿應當與《商標註冊證》上的商標圖案相同,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擾亂市場環境的公平正義。同時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也要擦亮眼睛,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以免購買到山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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