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日,遼寧銀保監局發佈了1張罰單,劍指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

罰單顯示,廣發銀行瀋陽分行的主要違法事實(案由)爲雙錄未完整或未準確記錄銷售過程關鍵環節;雙錄質檢結果未按規定反饋至承保保險公司。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爲,遼寧銀保監局根據《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條,《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第六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進行行政處罰,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責令分行改正,對分行處罰款人民幣20萬元。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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