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蜜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因違反廣告法被罰8萬元

中國網財經8月17日訊(記者 鍾文鑫)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北京蜜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因違反廣告法被罰8萬元。該公司未按照審查通過的內容發佈醫療器械廣告,超出審查通過的內容也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顯示,當事人於2021年10月開始在京東商城上第三方商家“樂普醫療器械旗艦店”銷售樂普盆底修復儀(生物反饋神經功能重建治療儀AM300B),商品編號:10027619249352,產品銷售同時發佈產品介紹內容,產品介紹內容中有“緊緻治療儀、混合性尿失禁”的內容,作爲推薦給個人自用的醫療器械的廣告,發佈的產品介紹內容沒有顯著標明“請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或者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產品雖然經過廣告審查,但是發佈的產品介紹內容未按照審查通過的內容發佈醫療器械廣告,超出審查通過的內容也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發佈的產品介紹內容是當事人自行編輯、上傳、發佈的,沒有相關費用。

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爲,當事人未按照審查通過的內容發佈醫療器械廣告,超出審查通過的內容也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違反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依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給予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罰款40000元的處理決定。綜上,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上述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決定對該公司罰款8萬元。

天眼查網站顯示,北京蜜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位於北京市,是一家以從事零售業爲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50萬人民幣。

根據天眼查股權穿透圖顯示,北京蜜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由樂普睿康(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1765萬人民幣)全資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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