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晚,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發佈了關於一則“電動自行車被交警罰款55600元的截圖事件”的情況通報,經公安機關覈查後發現該圖片內容爲不實信息。公安機關於8月17日找到圖片發佈者鄒某埌(男,27歲)。經查,鄒某埌爲博人眼球、自行捏造事實,故意編輯虛假圖片,併發到網上進行傳播。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鄒某埌作出行政處罰。(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羅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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