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福建银保监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罚单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1.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2.个人经营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3.未对承兑汇票所附发票原件正面加注专用章。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福建银保监局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第四十一条,《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三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

福建银保监局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对责任人严薇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责任人汤华光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吴剑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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