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18日消息(记者 蒙健)8月18日,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丹麦曲奇、经营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丹麦曲奇,被予以罚没款3.2万余元。

据介绍,今年4月2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海口龙华小丰海垦路嘉艺坊烘焙店经营的丹麦曲奇(抽样单编号:SC22460000606430518,产品类型:曲奇饼干,生产日期:2022-04-21,规格:200克/盒,标称生产企业: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丹麦曲奇中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分别向海口龙华小丰海垦路嘉艺坊烘焙店和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要求禁止该批次产品对外销售,已督促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召回。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对报告结果提出异议申请,该局于6月15日复函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对其异议不予认可。随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海口龙华小丰海垦路嘉艺坊烘焙店涉嫌经营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丹麦曲奇,以及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丹麦曲奇分别进行立案调查。

经初步查明,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于4月16日起更换油脂原料之后生产了丹麦曲奇饼干共计834盒,其中610盒已销售(价格为10元/盒),产品货值金额共计8340元,获得违法所得2141.1元。海口龙华小丰海垦路嘉艺坊烘焙店售卖了丹麦曲奇饼干27盒(含监督抽检11盒),进货成本10元/盒,销售价格19元/盒,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13元,获得违法所得243元。

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排查问题原因,认为造成上述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的丹麦曲奇饼干的主要油脂原料由黄油更换为人造奶油,从而产品中带入山梨酸钾,但未更换标签。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后认定,在经营环节上,海口龙华小丰海垦路嘉艺坊烘焙店经营丹麦曲奇使用人造奶油代替黄油但未更换食品标签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鉴于该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对此,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口龙华小丰海垦路嘉艺坊烘焙店免予处罚。

在生产环节方面,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丹麦曲奇使用人造奶油代替黄油但未更换食品标签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公司予以没收224盒丹麦曲奇,没收违法所得2141.1元,并处罚款30000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已经购买了该批次商品,请及时联系销售者退货。如发现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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