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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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福州下发通知

全市集中开展全覆盖排查检查

事关电动车安全

今天上午,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关于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中称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因电池产品本质安全

和停放、充电管理不善

等原因引发的火灾骤增

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电动车着火小区。(资料图)

尤其是近期市区部分小区

发生数起电动自行车

集中停放场所火灾事故

社会影响较大

电动车着火后波及机动车。(资料图)石美祥 摄

即日起至8月底

各县(市)区要组织所属乡镇(街道)

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

集中停放场所排查检查

重点排查>>

1

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是否存在进楼入户现象。

2

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是否与其他建筑或楼梯出口保持安全距离。

3

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等机动车混停现象。

4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已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资料图 石美祥 摄

《通知》要求>>

1

要在集中停放场所配足灭火器(超过200平方米或停放车辆大于50辆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宜增配推车式灭火器)。

2

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与邻近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建议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与其他建筑物外墙门、窗、洞口等开口部位或楼梯出口安全距离不小于6米)。

资料图 石美祥 摄

此外

有条件的要依托小区值班室

设置微型消防站

鼓励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

电动车安全防火指南

请大家收好

1.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时,一定要选择知名品牌。市民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皆无法保障。

2.要杜绝“飞线”充电和整夜充电的情况。因不少居民楼未配有电动车充电桩,因此有的居民会将电动车带回家充电,还有的直接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线路过载易引发火灾。

3.电动自行车应在室外集中充电场所停放和充电,严禁在首层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和充电。一旦发生火灾,车身高分子复合材料燃烧产生的有毒烟气将直接封堵“生命通道”。

4.不擅自改装车辆和电池。建议每年到销售点对线路和电池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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