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

近日,一則公募基金狀告上市公司股東債券交易糾紛的案件,牽扯出了一家百億私募,引發市場關注。

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長安基金”)將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新華聯”)上訴於北京金融法院。據悉,此案屬於債券交易糾紛,長安信託與新華聯糾紛的焦點在於長安基金買入的持有4770萬元“16新華03債券”到期後,未能拿回本金。目前,北京金融法院一審判決長安基金獲勝,新華聯需支付本金4770萬元以及相關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百億私募映雪是該一對一公募專戶的投資顧問,但是在此次訴訟中卻失了聲。究竟發生了什麼?這件訴訟案件的來龍去脈如何?基金君帶您看看。

公募專戶“通道”起訴債務方百億私募映雪是投資顧問

回溯時間線,案件還得從2016年說起。

2016年12月21日,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與鐵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長安信託——穩健64號(映雪鐵嶺如意)單一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下稱“《信託合同》),長安信託公司受鐵嶺銀行的委託,成立信託計劃,信託計劃投資對象爲長安基金公司發行的“長安映雪鐵嶺如意投資組合”資管計劃、貨幣基金或銀行存款開展現金管理。

同日,長安基金公司與長安信託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簽訂了《(長安映雪鐵嶺如意投資組合)資產管理合同》(以下簡稱《資管合同》),成爲鐵嶺銀行該投資計劃的資產管理人。

2016年12月28日,長安基金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證券交易賬戶,名稱爲“長安基金——浦發銀行——長安國際信託——穩健64號(映雪鐵嶺如意)單一資金信託”。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信託合同》還是《資產合同》,長安基金一對一公募專戶的投資顧問爲上海映雪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下稱“映雪投資”)。

2017年4月26日,長安基金開始購買新華聯2016年非公開發行的“16新華03債券”。截至2019年8月7日最後一次交易,持有面額爲4770萬元。

資料顯示,“16新華03債券”屬於私募債,於2016年11月上市,發行規模爲10.80億元,票面利率7.5%,到期日期爲2019年10月17日。

然而,債券到期後,新華聯按約支付了利息,但沒有兌付本金,而且至今未再支付利息。

對此,新華聯辯稱,映雪投資是實際操盤方,是資金的實際管理人。映雪投資已經就案涉資金在債委會申報了債權,承諾不採取訴訟等措施,因此長安基金不應再起訴。

而法院認爲映雪投資的承諾並不影響長安基金的訴訟資格。最終,法院一審判決新華聯支付債權相關本息。

在這裏,基金君解釋一下“通道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或銀行集團內各附屬機構作爲委託人,以理財、委託貸款等代理資金或者利用自有資金,藉助證券公司、信託公司、保險公司等銀行集團內部或者外部第三方受託人作爲通道,設立一層或多層資產管理計劃、信託產品等投資產品,從而爲委託人的目標客戶進行融資或對其他資產進行投資的交易安排。在這個過程中,券商資管、信託、保險等機構向銀行提供通道,收取一定的過橋費用。

在此次案件中,長安信託是受託人,也是通道方,鐵嶺銀行是委託人,新華聯爲債務方,而實際操盤方是映雪投資。

百億私募連續踩雷違約債券

資料顯示,映雪投資成立於2012年4月,註冊資本7000萬人民幣;2014年4月在基金業協會登記爲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基金業協會網站信息顯示,目前,映雪投資的管理規模區間在100億元以上,旗下目前正在運作的私募基金產品有99只,但是也有多隻私募產品已經清算。

基金業協會網站,私募基金備案登記信息也顯示,長安映雪鐵嶺如意投資組合成立於2016年12月22日,並且在2017年9月13日完成備案登記,基金類型是基金專戶。而其管理人映雪投資存在多項機構提示信息,包括股東信息不一致,財務報告審計意見類型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存在長期處於清算狀態基金等。

據中國經營報2020年12月的報道,映雪投資旗下一隻產品連踩十來個雷,分別包括19新華聯控MTN001、15西王01、16西王01、16西王02、18西王CP001、19西王SCP001、19西王SCP002、19西王SCP003、17泰禾MTN001、18泰禾01等。

不難發現,此次債券交易糾紛正是映雪投資踩雷的“多米諾骨牌效應”。

此外,7月15日,百億私募映雪投資的子公司萊茵映雪因發生重大事項未及時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報告、關聯交易未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等三項違規行爲,收到了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同時公司法人鄭宇也收到了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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