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國家文物局8月22日消息,國家文物局辦公室、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近日發佈關於開展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決定於2022年8月至9月,在全國部署開展專項檢查,集中排查整治文物建築火災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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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關於開展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辦督發〔202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消防救援總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

近日,福建省寧德市屏南縣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閩東北廊橋之萬安橋發生火災,文物損毀嚴重,教訓極爲深刻。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排查整治文物建築火災風險,有效預防和減少文物火災事故發生,國家文物局辦公室、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決定於2022年8月至9月,在全國部署開展專項檢查,集中排查整治文物建築火災風險隱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全面落實文物消防安全責任

各地文物行政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文物工作會議精神,深刻汲取近年來國內外文物和宗教場所火災事故教訓,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履行文物安全監管職責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強化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全力提升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地文物行政部門要針對本轄區內文物資源特點和保護利用狀況,認真研判文物消防安全形勢,摸清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實施文物火災風險評估,研究制定針對性風險防範應對措施,向當地黨委政府作一次專題彙報。要推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把確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完善文物安全責任體系,建立文物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督促有關部門履職盡責,保障文物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施建設,切實增強安全防護能力。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所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督促文物建築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落實文物安全直接責任,嚴格落實文物保護單位“四有”要求,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治、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提升自主管理能力。

二、立即行動,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

各地文物行政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要督促文物建築管理使用單位,對照《文物建築火災風險防範指南(試行)》《文物建築火災風險檢查指引(試行)》,查漏洞、補短板、嚴檢查,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各文物建築管理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本單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明確專人負責,深入查找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制度標準執行、消防安全措施、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重點檢查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易燃易爆危險品存儲、消防設施設備等管理情況;重點整治在文物建築內吸菸、指定區域外燃香燒紙燃燭、違規動火用電、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和充電等禁止行爲;重點解決違規私搭亂建、電氣線路敷設不規範、防火隔離和間距不符合要求、消防設施設備損壞、消防水源不足、應急處置能力弱等突出問題,並如實填報《文物建築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記錄表》(附件1)。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組織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期限和要求,指定專人跟蹤督改,並採取臨時嚴管嚴控措施,加強人員值守。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落實整改要求的,要停止開放或者暫停施工,嚴控人員進出,直至整改完畢。

三、突出重點,實行文物火災隱患清單治理

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要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統籌協調,結合全國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要求,牽頭部署開展本轄區的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對具有火災風險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全部排查一遍,尤其是木結構文物建築消防安全隱患要作爲重中之重,並全面複覈其他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情況。要實施清單化治理模式,列出文物建築底數清單,逐一建立工作臺賬,照單履責、按單檢查、對單督導,對排查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要逐個單位、逐個問題量化整改進度,做到“檢查一家、整改一家”。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國家文物局將實施重點督辦。各地消防救援機構要主動對接當地文物行政部門,充分發揮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作用,強化消防檢查業務培訓和隱患整改技術指導,積極會同文物行政部門做好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檢查,依法開展消防監督抽查,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

四、強化演練,切實加強文物火災防範基礎

各地文物行政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要督促各文物建築管理使用單位依法依規建立專職消防隊或者志願消防隊(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配足裝備,對遠離城區、地處偏遠的,要發揮鄉鎮專職消防隊和志願消防隊(微型消防站)作用,與附近消防力量建立聯動機制,嚴格落實值班備勤各項工作制度,並經常性開展日常實戰訓練,提高初起火災處置能力。要按照及時、適用、有效原則,指導文物建築管理使用單位結合木結構文物建築結構特點和火災風險,制定操作性強的滅火救援和疏散逃生預案,做到“一家一策”。轄區消防救援站要加強日常熟悉調研和火災出動調派,針對文物建築特點、消防水源設置等,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確保一旦發生火情,快速到場、有效處置。

五、嚴格督導,強化督察考評和追責問責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加大文物消防安全隱患督察考評力度,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要採取書面督辦、現場督察、掛牌督辦、通報曝光、約談問效等方式實施嚴格督察;對於消防安全檢查不力、監管不嚴、消極懈怠、失職瀆職的,要進行通報並嚴肅追責;發生重特大文物火災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負有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專項檢查期間,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將會同全國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抽取重點省份開展實地督查。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也要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檢查範圍和重點,聯合有關部門開展督導檢查;同時,認真梳理總結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情況,於2022年9月20日前將工作總結和《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情況彙總表》(附件2)報國家文物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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