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范子萌)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刘斌日前在《中国金融》撰文称,进入新发展阶段,外汇局将立足经常项目收支基本平衡的新形势,以服务实体和便利民生为动力,持续提升经常项目便利化水平,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刘斌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不断推进,对外贸易呈现出市场主体多元化、交易方式网络化、贸易模式非标准化等新特点。外汇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创新作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建设贸易强国的第一动力,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与创造力,为新发展格局提供新动能。

在服务重点区域开放创新方面,外汇局积极支持重点区域高水平便利化政策先行先试,积累有益经验,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战略。其中,围绕推进重点区域高水平开放,外汇局结合区域定位和国际贸易发展特点,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宁波北仑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的部分地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按展业原则自主办理资金收付、实现轧差净额结算等经常项下资金结算便利化举措,助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关于助力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外汇局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点任务,引领企业完善市场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深化资金融通,优化我国引才引智环境,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比如,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建设,助力境内承包工程企业“走出去”。承包工程企业可对境外项目资金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资金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承包工程企业已实现50个境外项目、61亿美元的集中调配。此外,服务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助推大宗商品等资源有效配置。同时,优化期货交易所实物交割货款结算,促进市场开放路径多元化。

在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方面,外汇局针对外贸新业态“小额、高频、电子化”等特点,遵循“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主动探索和完善适应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管理思路和服务体系,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贸易强国建设,涉及拓宽结算渠道、降低经营成本、服务小微主体等。其中,由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主体日益活跃,逐渐成为外贸新业态的重要参与者,外汇局积极出台针对性便利化举措,为小微主体提供更安全、高效、低成本的政策环境,包括年涉外收支2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跨境电商无需名录登记,全国95%以上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因此受益;支持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促进贸易新业态结算合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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