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雲南昭通:推動商品房去庫存,指導房企合理定價、不惡意降價

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

8月25日,澎湃新聞獲悉,雲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近期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有效期一年。

《意見》明確,爲推動商品房去庫存,推進城市更新改造項目貨幣化安置,在居民自願的基礎上,鼓勵居民選擇貨幣化安置,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當地政府可建立貨幣化安置選購存量商品房服務平臺,引導被徵收房屋居民參與貨幣化安置。

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統籌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回遷安置需求與商品房銷售去化工作,鼓勵購買收儲戶型合適的存量商品住房,作爲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安置房房源。

根據昭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7月28日發佈的昭通市2022年上半年經濟運行情況分析,上半年房地產業下滑嚴重。上半年,昭通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下降25.1%,全市完成商品房銷售面積103.3萬平方米,同比下降32.4%;完成商品房銷售額55.31億元,同比下降35.3%;商品房住宅施工面積1613.99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0.6%;出讓住宅用地234宗,出讓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積7.9公頃,同比下降88.6%。

對於當前經濟運行的困難,昭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指出,全市建築業增加值同比增長7%,比上年同期回落16.8個百分點,對全市GDP的貢獻由上年同期的22%下降至17.4%,對GDP支撐減弱。其中,全市本土建築企業簽訂建築工程合同額同比下降7.1%,佔比超50%的建投十公司獲得項目僅20個。除建投十公司外,其他在庫的136家企業當前沒有項目合同儲備,建築業增長後勁不足。商品房去庫存壓力較大。商品房銷售面積、商品房銷售額、商品房住宅施工面積、住宅用地出讓面積等關鍵指標持續下降,各縣市區非住宅去化週期均超出合理區間,房地產庫存佔壓開發企業大量資金,企業土地購置意願不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全市房地產市場發展。

鼓勵返鄉置業

在穩定房價促銷售方面,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強化行業自律,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區域房價水平、市場供需、產品品質等情況合理定價,並嚴格執行一房一價備案制度,不惡意降價,保持房價在合理區間運行。同時依託行業協會發出正能量倡議,採用鼓勵返鄉置業、組團宣傳等方式,精準推介優秀項目、優質房源,有效促進銷售。

《意見》明確,金融機構要支持房地產業健康發展,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好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爲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的要求,持續優化住房金融服務,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信貸需求,保持房地產信貸平穩投放。各金融機構要主動協調上級銀行,積極爭取貸款額度。已完成個人住房貸款審批的,要及時將貸款資金髮放到位,已進入審批程序的,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加快貸款發放。

鼓勵各金融機構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信貸支持,適當下調貸款利率、降低抵質押率,合理滿足房地產領域信貸需求。對有實力有信譽的企業兼併重組或項目建設提供融資支持。

加大住房公積金對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購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個貸率保持在合理區間的前提下,適度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適時提高無房職工租房提取額度,進一步發揮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提取政策支持力度,促進住房消費,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

同時,多種方式籌集租賃住房房源,加快推進人才安居工程。

對現有公共租賃住房、市場租賃住房不能滿足需求的縣(市、區),要充分採用市場化途徑,優先通過長期租賃或購買商品住房等方式籌集租賃住房房源。支持各地將存量商品住房、存量商業和辦公用房改爲保障性租賃住房、長租房房源。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人才服務現代產業發展的十條措施》文件中實施“人才安居三年行動”的相關要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結合實際出臺人才購房租房補貼政策,分類分檔給予貨幣補貼或實物獎補。鼓勵和支持人才先落戶再擇業。

商業辦公去化週期超過36個月的縣(市、區),可暫緩供應商業辦公用地

爲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昭通市明確,若因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房地產項目施工進度延後,不能如期竣工驗收和交付的項目,經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交付期限可根據疫情防控實際相應順延。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開展網上售樓服務,實現購房人異地選房,選房後,出賣人與買受人通過“新建商品房網上籤約備案管理系統”進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籤約,完成簽約後提交到主管部門審覈備案,實現商品房網籤備案全程網上辦理。

在優化土地及住房供應結構方面,昭通提出盤活利用閒置土地,合理確定年度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量和供應時序,優化商住配比,規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開,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建設。其中,商業辦公去化週期超過36個月的縣(市、區),在不影響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的前提下,可暫緩供應商業辦公用地。將“按項目配比商業”調整爲“按區域配比商業”。在土地出讓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片區商業辦公用房的配置、去化情況,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研究申請調整新供應土地的商住比或商業辦公的開發規模,並依法開展控規調整工作。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商業辦公用地,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申請,縣(市、區)人民政府進行研究,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商業開發量,可不再變更已納入出讓合同的規劃條件。

已被凍結的監管賬戶資金,經審覈同意後,可用於支付項目建設

在完善項目預售監管制度,昭通將優化商品房預售許可辦理條件,嚴格商品房預售資金撥付,合理確定預售資金監管額度。

嚴格執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中關於預售許可證辦理條件的相關規定,取消《昭通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昭政發(2016)48號)中關於商品房預售項目“施工形象進度”的相關要求。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對符合預售條件的項目預售許可實行預審覈制度,凡要件齊備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批發證。但在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縣(市、區)住建部門更要加強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在預售許可前要確定監管銀行,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嚴格按照《雲南省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撥付預售資金,確保專款專用,保障監管資金能有效滿足工程建設需要。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內的資金應確保滿足項目竣工交付需要,監管銀行不得擅自劃扣,設立子公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集團公司不得抽調,監管額度內的資金可按4—6個工程建設進度節點予以撥付。除建設工程、材料款、設備款債權外,在商品房項目完成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前,人民法院不得采取扣劃措施;原已被人民法院凍結的監管賬戶資金,經項目所在地縣(市、區)住建部門審覈同意後,可用於支付項目建設。項目房源若已被人民法院採取查封、凍結、裁定等限制的,爲推進項目後續建設,保障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在依法保障債權人權益基礎上,相關部門積極與債權人協商一致同意,可依法釋放相關房源

各縣(市、區)有關部門要根據項目建設工程造價、施工合同金額以及項目交付使用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監管賬戶內的資金達到監管額度後,超出監管額度的資金可由開發企業提取使用。要定期開展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聯合檢查,縣(市、區)每季度開展一次,市級每半年開展一次,對未按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要求執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銀行機構進行嚴肅查處。

此外,昭通將持續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銷售代理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的突出問題。持續開展全市房地產市場聯合檢查,依法查處無資質開發、未批先建、違規預售、挪用或抽逃預售資金、發佈虛假廣告、虛假承諾、捂盤惜售、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套取經營貸和消費貸支付購房款項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爲。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營造主體誠信、行爲規範、監管有力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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