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張緒旺

在使用了酷似李小龍形象的商標18年後,連鎖餐飲品牌真功夫被李小龍女兒李香凝告上法庭。8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後者向真功夫索賠2.1億元。

涉及知識產權的訴訟往往耗時頗多,李香凝三年前就提起了訴訟請求,直到近日案件進展更新,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網友一方面感慨“原來真功夫沒有拿到李小龍形象授權”,一方面從中嗅到了熟悉的味道——喬丹體育與邁克爾·喬丹長達八年的商標權和姓名權等一系列訴訟。

從法理層面尚待裁決,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鑑於商標權時效等現實依據,李香凝完全勝訴的概率不大,但也會從社會影響層面催動真功夫加速與李小龍形象進行品牌隔離。而涉及到輿論,真功夫恐怕要陷入與喬丹體育相似的境地:贏官司輸口碑。

回過頭看,真功夫、喬丹體育發端的年代,是中國企業品牌尚不自信的年代,學習海外領先水平,容易伴隨着盲目,起“洋名字”裝“洋品牌”甚至是特殊時期的一股潮流。於荒蠻之地比高低,活下來就能打60分,活出個名號甚至能打到80分、90分。

因此,覆盤真功夫、喬丹體育,以十餘年的業績沉澱爲標準,它們的品牌塑造取巧有餘、有所見地,也終究遇到了“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門檻。

造成這種尷尬的緣由,核心不在於“是否主觀碰瓷”,而在於是否領悟了品牌的內涵。

品牌的打造,從底氣不足,到小有成就,再到信心滿滿,反映的就是企業從小到大再到強。也就是說,品牌自信,意味着企業“大而強”缺一不可:只是大,可能搭上了時代紅利,可能採取了投機取巧;而強,一定意味着業務底座堅實,知識產權完善。

有些賬可能企業自己也門兒清。比如真功夫2016年就更換了品牌商標和LOGO標識,與大家熟知的李小龍經典形象進一步模糊化,即便企業從不承認這樣改的原因。

國內市場經濟制度的日臻完善,全球知識產權理念的深入人心,再也不會給投機取巧者“長時間瞞天過海”的機會,也就要求新的從業者在創業伊始,業務業績和知識產權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不過在營造品牌自信的道路上,不少企業短板明顯,由於利益博弈作祟,對自己非常在意,對別人不以爲然。

發力原創在自己,尊重原創看他人,這是品牌自信的兩個維度。自有原創能力固然令人歡喜,對喬丹、李小龍等既有知識產權的追逐也是不可或缺。但君子愛IP,取之有道,在市場允許的範圍,以合理成本謀求雙贏合作,就是尊重原創的表現,碰瓷甚至剽竊萬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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