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中共合肥市委批准,合肥市纪委监委对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运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运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给单位政治生态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背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忠实廉洁义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侵害国有企业利益。

徐运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徐运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合肥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收缴徐运生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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