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安徽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中共合肥市委批准,合肥市紀委監委對安徽省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徐運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運生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不力,給單位政治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大肆收受禮品禮金;背離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忠實廉潔義務,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侵害國有企業利益。

徐運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挪用公款、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徐運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經合肥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收繳徐運生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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