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孫國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國相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爲謀求個人職務晉升,授意私營企業主出錢跑官買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影響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紀法意識淡漠,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獲得銀行貸款、專項資金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孫國相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孫國相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遼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免去其第十三屆遼寧省委委員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孫國相簡歷

孫國相,1965年2月出生,1985年參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曾任共青團丹東市委副書記、青聯主席,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

2002年11月--2003年03月,任團遼寧省委書記、省青聯副主席。

2003年03月--2008年02月,任共青團遼寧省委書記、省青聯主席。

2008年02月--2009年01月,任盤錦市副市長、代理市長職務。

2009年01月--2010年08月,當選盤錦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0年08月--2016年09月,任盤錦市委書記、盤錦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6年09月--2018年01月,任鞍山市委書記。

2018年01月--2018年10月,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鞍山市委書記。

2018年10月--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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