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8月31日電,ST安信公告,收到上海銀保監局出具的《審慎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決定採取以下審慎監管強制措施:責令安信信託控股股東國之傑自收到審慎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轉讓持有的安信信託全部股權;限制國之傑參與安信信託經營管理的相關權利,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同日公告,爲推動公司風險化解方案順利完成,控股股東國之傑分別和上海砥安、中國銀行股份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向上海砥安轉讓公司10.54%股份;向中國銀行轉讓公司5%股份。本次轉讓後,國之傑持有公司35.07%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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