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据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消息,九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瑞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瑞英先后任职上饶市、景德镇市、九江市。

官方履历显示,刘瑞英出生于1970年2月,1990年9月参加工作后在中学任教,后历任上饶市妇联干部,共青团上饶市委副书记,信州区常青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信州区朝阳乡党委书记,婺源县副县长,弋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上饶市纪委副书记。

2014年9月,刘瑞英任德兴市代市长,次年2月当选为市长,2016年7月任德兴市委书记。

2019年8月,刘瑞英离开任职多年的上饶市,调任景德镇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1年8月任九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至此番主动投案。

“政事儿”注意到,今年4月至6月,十五届江西省委第一轮巡视,曾对31个地方和单位开展巡视,其中包括刘瑞英曾任职过的上饶德兴市、九江市。

今年4月15日,九江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部署配合省委巡视相关工作。刘瑞英强调,要严明纪律要求,接受巡视监督。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纪律要求,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以高度的自觉、正确的态度看待巡视,主动诚恳接受监督检查,以实际行动支持巡视工作。

7月1日,九江市委组织部开展“党在我心中”主题活动,刘瑞英寄语年轻干部,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牢记岗位就是责任、在岗就要尽责,敢于担当、勇于担责、善于担难,下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决心,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做到临危不惧、冲锋在前,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她还要求,要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和自制能力,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不存非分之想、不图虚浮之荣、不谋特权之利,坚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扎扎实实走好走稳人生每一步。

刘瑞英简历

刘瑞英,女,汉族,1970年2月出生,江西瑞金人,大学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9月至2014年9月,历任上饶市三中教师,上饶市妇联干部,共青团上饶市委副书记,信州区常青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信州区朝阳乡党委书记,婺源县副县长,弋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上饶市纪委副书记;

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德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上饶市纪委副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德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德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7月至2019年8月,德兴市委书记;

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景德镇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1年8月,九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2年8月,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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