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通訊員 夏碧雲

近日,家住蘇州的潘先生夫妻來到杭州臨安區青山湖科技城看4年前購買的新房,發現房子裏竟住着8位租客,報警後瞭解到“出租方”竟是當年的房產銷售潘某某。

9月1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杭州臨安警方獲悉,潘某某因涉嫌詐騙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潘先生夫妻的新房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他人裝修後出租。

潘先生是台州人,長期在蘇州工作和居住。2018年,夫妻倆在臨安青山湖科技城買了一套商品房,108平方米,毛坯交付,時價每平方米1.7萬元。8月21日,考慮賣房的他們從蘇州到臨安看房子,發現自家的毛坯新房外掛着空調外機,門鎖也打不開。物業開門後進入,看到自家的新房居然被人裝修隔成4間,住了8個人,詢問租客得知,他們從一位姓王的“房東”手中租來,潘先生當即報警。

臨安區公安分局青山派出所民警鐘吉江趕到現場,並聯繫上“房東”王某。經瞭解,王某屬“二房東”,他從潘某某手中拿到了該房子的6年租房權,並花費8萬元裝修了房子。

經調查得知,潘某某是12樓的住戶,與潘氏夫婦是上下樓鄰居。潘先生夫妻買房時,潘某某就是他們的銷售顧問。此後,潘某某和潘先生夫妻還保持聯繫,此前還幫忙張羅賣房的事宜。

潘某某今年27歲,2018年大學畢業後在房地產公司做銷售,該樓盤就是他參與銷售的第一個項目。樓盤項目結束,他辭職去了一家網絡公司做策劃。

面對民警,潘某某如實交代了實情。原來,因平日開銷大,潘某某打起了樓上潘先生夫妻閒置空房的主意。去年12月,他知道潘先生夫妻打算賣房,就假裝好心說他來幫忙張羅出售,騙取了潘先生夫妻的身份信息和房產信息,還僞造了一份《委託書》。專門做“二房東”生意的王某與潘某某簽下了6年租房合同,還花錢裝修。其間,潘某某獲得半年房租、押金、中介費等共計人民幣10688元。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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