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9月5日,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具體內容如下。

當前,大連全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階段。大連市廣大人民羣衆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爲有序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積極貢獻。但仍有極個別人員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執行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擾亂疫情防控和社會秩序。對拒不配合流調工作、故意隱瞞行程,編造傳播不實信息,拒不執行政府疫情防控措施,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衝卡外出,以及企業不落實“四方責任”等嚴重干擾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爲,公安機關堅決依法立案調查、打擊處理。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立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15起。現將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2022年8月29日,多名大連市涉疫人員在流調組多次耐心與其溝通的情況下,依舊故意隱瞞行程,拒不配合流調工作,嚴重妨害流調溯源,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危險。目前,公安機關已對上述人員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立案偵查。

2.2022年8月31日13時許,大連市甘井子區居民孫某(男,37歲)在革鎮堡街道某社區防疫檢查點,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持械毆打防疫工作人員,造成兩名防疫工作人員受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犯罪嫌疑人孫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3.大連市中山區居民孫某(男,30歲,9月2日被確定爲新增無症狀感染者)、大連市甘井子區居民王某(男,31歲)在明知大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總指揮部嚴格落實區域全員核酸篩查要求的情況下,多次不參加核酸篩查。目前,二人因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治安處罰。

4.2022年8月31日10時30分許,大連市西崗區居民嚴某燕(女,53歲)在香爐礁街道某卡口,未攜帶出入證明外出,拒不配合社區工作人員登記,辱罵社區工作人員,且不聽臨場民警勸阻,辱罵民警,後被民警當場控制。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違法行爲人嚴某燕以阻礙執行職務受案調查。

5.2022年8月28日16時50分許,大連市金普新區居民於某(女,36歲)在本區核酸檢測採樣點未佩戴口罩並插隊,不聽執勤民警多次勸導,並對民警反覆辱罵,後被民警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目前,違法行爲人於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6.2022年8月30日,大連市甘井子區某網吧經營者徐某(男,32歲)在明知《大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總指揮部令(第24號)》中要求全市網吧等公共場所暫時關閉的情況下,仍然擅自違規營業。徐某因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7.2022年9月4日6時許,大連市中山區居民劉某軍(男,37歲)在網上發佈“武漢大白集結支援大連,已抵達大連機場”信息,經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覈實,該信息爲不實信息。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劉某軍進行批評教育。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韓宇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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