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公告,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据悉,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经查,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3日期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7.153亿元,超出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2.153亿元,且未及时进行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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