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安徽省联社)原副主任孙斌一审宣判。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9月5日下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联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孙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0年,孙斌利用担任安徽省联社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主任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贷款、业务合作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折合1418万余元,其中271万余元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孙斌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法院综合孙斌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孙斌向法庭表示不上诉。

孙斌于2020年11月被查。2020年11月20日,据安徽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安徽省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孙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孙斌出生于1964年10月出生,安徽桐城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1987年7月至2004年12月,孙斌历任安庆行署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律师、安庆市法制局科员、安庆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安庆市法制局副局长、安庆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室副主任、安庆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安庆市委办公室调研员、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室调研员。

2005年1月,孙斌进入安徽省联社工作,任安徽省联社办公室主任。

从2009年5月起,孙斌担任安徽省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其间,2011年4月至2013年5月,孙斌挂职任合肥市副市长。

责任编辑:吴剑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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