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發佈《進一步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涉及預售資金監管,購房補貼等多項措施。

以政府應付款盤活預售監管資金

《措施》提出,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周口市允許以保函形式等額替代預售監管資金。在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的前提下,通過銀行保函、商業保險、國有擔保公司保函替代的方式,合理釋放預售監管資金流動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同時,以政府應付款盤活預售監管資金。文件提出,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統籌解決政府欠款問題。對於房地產企業正常銷售的項目,根據當地政府應付款確認情況,結合在建項目預售監管資金餘額、項目工程建設進度、項目可售貨值等因素,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以依法確認的政府應付款金額爲上限,盤活企業預售監管資金,優先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工程款、材料款等,支持企業資金週轉。

周口市還提出,探索實行同區域、同項目統籌使用預售監管資金。按照企業信用等級,對於同一區域內項目、同一項目內工程,重資產項目可差別化統籌使用預售監管資金。對企業信用等級爲AAA級的企業,可適當下浮項目重點監管資金額度;綜合考慮各項目銷售情況、形象進度、剩餘貨值、市場前景、資金需求等因素,在確保各項目預售資金安全、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穩定充足的前提下,在中心城區內(不含淮陽區)、同項目內可以統籌使用預售監管資金。統籌使用的預售監管資金必須用於項目建設,原則上直接轉入施工單位賬戶。

文件要求,建立房地產市場監測預警機制。對列入省問題樓盤臺賬的項目設立銀行專用賬戶,確保資金安全、專款專用。對在建設過程中出現風險的項目,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積極與稅務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將企業留抵退稅款、銀行保證金退還到項目資金監管賬戶,防範化解項目風險。

可以實物抵頂各種欠款

爲穩定市場供應,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周口市要求,拓展工程款支付渠道,建立工程款多渠道支付途徑,按照實事求是、平等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對以實物抵頂各種欠款的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單位等,可以企業或個人名義辦理網籤備案手續。

各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產及關聯產業資金支持力度,聚焦項目建設“資金鍊”,梳理服務保障“政策鏈”。鼓勵金融機構圍繞房地產領域保供穩價,聚焦建築施工、材料供應、農民工工資保障等關鍵環節,綜合運用銀承、商票、保理、保函、信用證、“氣球貸”、“解困貸”等供應鏈金融產品,切實緩解房地產及關聯產業資金壓力,助力周口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爲項目順利建設、交付,周口市提出,順延房地產項目交付期限。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貫徹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號)等文件精神,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響的房地產項目在不能按規定期限履行施工和商品房交付時,施工方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相應順延交付期限,具體順延日期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佈,每半年發佈一次。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響造成延期交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與施工企業加強溝通,協作配合,科學制定施工進度表,採取有力措施加快工程建設進度,保障購房羣衆的合法權益。因不可抗力造成延期交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扛起主體責任,切實做好購房羣衆政策宣傳工作,避免因延期交房等原因引發上訪、涉訴事件。

降首套房認定標準、發購房補貼

同時,周口市降低首套房認定標準,文件提出,對居民已購買一套住房並結清貸款再次按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支付首付比例按首套住房標準執行。

周口市還將實行購房補貼。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

具有大中專學歷的(含技工院校),補貼標準爲0.6萬元/人;具有本科學歷的,補貼標準爲1萬元/人。共同購房的,只能申請一人次購房補貼。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市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辦理網籤備案手續的,每套發放5000元購房券,已享受本科學歷、大中專學歷購房補貼的,不再享受購房券補貼;期間,購買公寓、寫字樓(不含商鋪)的,按照實際繳納稅款的50%進行補貼。

高層次人才在周購買商品住房的,按照周口市引進人才購房補貼政策執行。

爲減輕購房者壓力,文件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將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至50萬元。已還清貸款再次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夫妻雙方均繳納公積金貸款購房,或周口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建商品住房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

推行徵遷安置房票制。對中心城區(不含淮陽區)新徵遷安置項目,原則上實行房票安置。本政策下發前沒有安置到位的,根據被徵遷人申請,也可以實行房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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