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卓

[ 中介負責人認爲,當前國內貸款中介參差不齊、魚龍混雜,從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講,應該像保險代理公司一樣納入監管。 ]

[ 廣東天習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夥人劉斌對第一財經表示,在“AB套路貸”中,不良貸款中介的行爲已經涉及詐騙。而一旦出現還不上貸款或者逃避還款的情形,AB雙方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AB套路貸”顧名思義,就是借款人分爲A、B兩個角色。有些不良貸款中介在“AB套路貸”中,甚至向A收取高達50%的中介費用。 ]

近日,關於新騙局“AB套路貸”的警示在某股份行工作人員的朋友圈瘋狂刷屏,銀行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引起借款人和同行的注意。

“‘AB套路貸’是近兩年出現的新騙局,主導方是不良貸款中介,銀行則不幸成爲‘被動參與方’。”一位大型貸款中介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透露,今年以來,受到疫情影響,一些借款人還款能力下降,之前相安無事的“AB套路貸”開始爆雷。

該中介負責人認爲,當前國內貸款中介參差不齊、魚龍混雜,從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講,應該像保險代理公司一樣納入監管。

廣東天習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夥人劉斌對第一財經表示,在“AB套路貸”中,不良貸款中介的行爲已經涉及詐騙。而一旦出現還不上貸款或者逃避還款的情形,AB雙方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偷樑換柱的貸款

“AB套路貸”顧名思義,就是借款人分爲A、B兩個角色。

其中,A是初始借款人,但由於A資質較差,無法獲得正常的銀行貸款,當A找到銀行或正規貸款中介時,基本都會遭到拒絕。

而對於不良貸款中介來說,這也是一門生意。不良貸款中介遊說A,讓A找到自身資質較好的B作爲“擔保人/加分人/緊急聯繫人/受託方”過賬,而B以爲自己僅僅是個“加分項”,沒有實際風險,但事實上,在不良貸款中介的操作下,B變成了最終的借款人。

在A按期還款的情況下,AB兩人相安無事,一旦A出現逾期,銀行催收時,B纔會發現原來自己纔是借款人,由此產生糾紛,貸款銀行也會被牽涉進來。

據上述大型貸款中介負責人透露,“AB套路貸”已流行兩年多,今年由於經濟下行,很多A角色無法按時還款,出現逾期,導致B不得不承擔銀行還款的後果。

據介紹,“AB套路貸”中,A的資質極差,通常已身負多筆網貸,而B或是A的親戚朋友,或是同事、同學、兄弟姐妹等,出於信任幫助A,最終卻糊里糊塗地背上了貸款。

在網絡上流傳的一張關於“AB套路貸”風險提示的截圖中有一則案例,該案例稱,黑中介從“AB套路貸”中收取20%~30%以上的中介費用,另外還列舉了數個疑似“AB套路貸”的公司地址。

已經開始爆雷

廣東本尚律師事務所主任李貝嘉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說,“AB套路貸”又稱“A還B貸”,去年底又演化出另外一種模式。

同樣是A的資質極差,在不良貸款中介的塔橋下,找來“職業擔保人”B,B與A並不相識,B出抵押物,不良貸款中介會給B一筆費用,並約定B來貸款、A來償還借款,最終就成了“A還B貸”,B或是資質較好的個人,或是旗下擁有中小微企業的企業主等。有些不良貸款中介在“AB套路貸”中,甚至向A收取高達50%的中介費用。

“該模式有點類似於過去的聯保,這其中醞釀着極大的風險,一旦A逾期,就會產生糾紛,而B通常不願意影響自身信用,所以只能和A一起償還銀行貸款。”李貝嘉說。

“近兩年疫情持續,監管不斷出臺政策鼓勵金融業扶持小微企業,但有些政策卻被不良貸款中介鑽了空子。”李貝嘉說。

上述大型貸款中介負責人認爲,國內貸款中介參差不齊、魚龍混雜,從行業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應該像保險代理公司一樣納入監管。

目前尚不知曉“AB套路貸”的規模有多大,但上述大型貸款中介負責人透露,今年已經出現多起爆雷事件。

觸及詐騙

上述大型貸款中介負責人對第一財經分析,“AB套路貸”背後的邏輯其實是廣告獲客。

該負責人稱,近年來,貸款中介獲客成本越來越高,不得不花費更高的代價聘請廣告公司導流。

“目前,一個新客戶的成本在200~300元,一天幾萬、幾十萬的廣告費,成本很大,所以有些貸款中介鋌而走險,無論客戶資質好壞都照單全收,而那些資質差的客戶就通過‘AB套路貸’的方式促成成交。”該負責人說。

“事實上,這些通過導流獲得的客戶基本上優質率不到20%,也就是100個客戶中,有條件做貸款的也就20個,但實際真的能做成功的只有1%。”她說。

“在‘AB套路貸’中,不良貸款中介的行爲已經涉及詐騙。”劉斌對第一財經說。

劉斌認爲,不良貸款中介通過尋找有意向貸款但不符合貸款資質的A(借款人),僞造放款截圖獲取信任後以添加擔保人、借用擔保人賬戶作爲受託收款賬戶爲由,引誘A轉介紹符合貸款條件的B,謊稱不影響徵信,不承擔還款責任等,讓B簽訂擔保協議,實際是B與貸款中介簽訂協議,在此過程中,客戶B對自己成爲實際借款人並不知情,亦不知道自己需要承擔的風險,不良貸款中介則從中收取遠高於市場合理範圍的中介費用。

“銀行貸款業務中確實存在擔保人的形式,不過,存在的前提是向擔保人說清緣由,讓擔保人明晰風險後親筆簽字後成爲擔保人。”劉斌說。

那麼,借款人A將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對此,劉斌解釋,借款人A在對不良貸款中介的行爲並不知情的狀況下,需要承擔的是按時向銀行還款的義務,若出現還不上貸款或者逃避還款的情形,實際借款人B需要對銀行承擔還款的義務,可能會對B的個人徵信記錄造成影響,如果因貸款還不上而被銀行起訴到法院,有可能被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借款人A對上述後果可能需要向實際借款人B賠償相應的損失;另外,借款人A與B在‘AB套路貸’中是借貸關係,審批下來的貸款到賬的是B的賬戶,再由B轉給A,若A不還款則需向B承擔違約責任。”劉斌說。

責任編輯:李科峯 ST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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