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推進貨銀對付(以下簡稱DVP)改革,同時落實《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關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交易登記結算業務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規定》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根據《管理辦法》,修改制定依據,將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納入適用範圍。二是根據DVP改革要求,修改超買情形下中國結算違約處置具體規定,改爲中國結算按照相關業務規則處理。三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調整關於錯誤交易防範及責任分擔的三方協議的備案要求。2022年5月20日至6月19日,中國證監會就《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各方對《規定》表示支持,認爲這是夯實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深化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積極舉措,釋放了便利外資投資A股市場的信號。

《規定》的發佈實施,進一步夯實了DVP改革的制度規則基礎,理順了相關制度銜接。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將指導中國結算持續做好相關工作。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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