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一則順豐同城快遞送丟20克黃金卻表示只願賠付2000元的消息衝上熱搜。

據報道,近日杭州蕭山一名消費者在順豐同城寄送下單20克黃金,中途被告知黃金丟失,但在協商賠償時,明明已保價8000元的產品,卻收到“願意賠付2000元”的回應。

事實上,快遞丟失索賠問題並不鮮見,不久前就有順豐寄丟一部價值1.1萬元手機卻只願賠付1000元的新聞。

據9月13日順豐同城方面的回應,本次蕭山消費者20克黃金丟失一事,順豐同城已第一時間協助客戶報警,同時進入客服理賠流程,9月13日已按照8000元的保價金額全額先行賠付到賬。

此外,順豐同城也同步了該事件的最新進展:經過警方調查尋找和各方配合努力下,客戶遺失的黃金已經找到。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人麻策律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消費者和快遞公司之間訂立的是貨物運輸合同關係,作爲承運人的快遞公司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因此,當用戶和快遞公司之間已明確保價規則情況下,快遞公司應當按照保價金額進行償付。”麻策律師進一步指出,此外,即使消費者未實施保價,但只要消費者能夠證明貨物價值的,則快遞公司仍應當根據實際價值進行賠償。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作爲順豐控股(002352.SZ)旗下提供同城即時配送服務板塊,順豐同城(09699.HK)去年12月14日掛牌港交所,成爲“即時配送第一股”,但上市首日即破發,盤中最高跌達11.33%,當年12月31日,該股一度回暖至16.42港元,但隨後又持續走低,今年5月初一度跌至6港元以下。

9月13日,順豐同城午後跳水一度跌超10%,隨後回暖,截至收盤報6.500港元,當日下跌1.22%,總市值僅爲60.67億,年內股價跌幅已近6成。

低迷的股價背後,是順豐同城始終難以扭虧的困境,自2018年至2021年,順豐同城一直處於虧損狀態,且虧損幅度逐年擴大,累計虧損高達24.6億元。

2022年上半年,順豐同城營收44.81億元,其中外部收入29.4億,同比增長28%;淨虧損縮窄至1.44億元,毛利1.8億元,毛利率爲4%。

儘管2022年上半年成本控制後,順豐同城的虧損情況有所改善,但在依賴騎手履約的配送服務中,成本居高不下依然是該部分業務的硬傷。財報顯示,公司上半年勞務外包成本高達42.5億元,在營收成本中的佔比達到98.8%,在總營收中佔到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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