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基金報

記者 李智

“境外上市”“原始股”騙局再現,多地證監局先後發佈風險警示。近日,有所謂的中介機構宣稱可以保薦境內企業在“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上市”,收取上市費用。還有一些公司並宣稱獲批在“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東進行“原始股”轉讓融資,公司開展購買產品積分兌換“原始股”回饋客戶。

廣大企業與投資者注意,這一切都是騙局!證監會明確,上述以境外上市爲噱頭宣傳推介、誘導公衆購買“原始股”的中介機構,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或詐騙活動。

再現境外“原始股”騙局

廣西證監局發佈風險警示

9月19日,廣西證監局發佈風險警示稱,近期在監管工作中發現,有所謂中介機構在轄區宣稱“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已在海南設立代表處,可以保薦境內企業在“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上市”,並與轄區一些企業簽訂協議,收取“上市費用”。部分轄區企業通過發佈新聞稿、公衆號文章或舉行線下見面會等方式,宣稱獲批在“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東進行“原始股”轉讓融資,公司開展購買產品積分兌換“原始股”回饋客戶。

廣西證監局提醒廣大企業和投資者,“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境內代表處未經中國證監會備案,請勿輕信非法中介機構。同時,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未經依法註冊向公衆發行或轉讓股票屬違法行爲。

上述公司及其股東在境內公開發行或轉讓“原始股”涉嫌非法發行股票活動;上述以境外上市爲噱頭宣傳推介、誘導公衆購買“原始股”的中介機構,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或詐騙活動。廣大投資者要遠離非法發行或轉讓“原始股”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一旦發現上當受騙,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廣西證監局提示有關公司及其股東,向境內公衆售賣“原始股”將承擔法律責任。

警惕以“境外上市”爲名

非法售賣“原始股”活動

8月29日,證監會也曾發佈《警惕以“境外上市”爲名非法售賣“原始股”活動》的警示。

證監會表示,近日有所謂中介機構在海南、廣西等地舉辦新聞發佈會、推介會、論壇等活動,宣稱“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已在境內設立代表處並獲得境外證券公司授權,可以保薦公司到“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收取上市費用,並出具“保薦函”“受理函”。也有一些公司發佈新聞稿、公衆號文章或舉行線下見面會,宣稱獲得了“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批准,即將主板上市,大股東將轉讓“原始股”進行融資,或者宣稱回饋客戶,客戶購買產品獲得積分可以兌換成“原始股”,一旦公司上市,可獲得高額回報。

除此之外,近日海南證監局、陝西證監局、江西證監局等多地均有發佈相關提示。陝西證監局指出,各市場主體和廣大投資者需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不要被非法機構宣傳推廣“境外上市”的幌子忽悠,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相關規定,規範公司股票發行轉讓行爲。在進行股權投資時,謹慎識別風險,保持理性投資,防範打着“境外上市”旗號的“原始股”騙局,避免遭受財產損失。

實際上,早在2021年12月16日,海南省金融局、海南證監局曾聯合發佈指出,近期有相關公司宣傳“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在海口掛牌並進行市場推廣,宣稱可以介紹企業直接到莫桑比克上市,存在重大風險。並明確,境外交易所設立的駐華代表處名錄中無“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

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面對證監會以及多地證監局的提示與警告,“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仍在大肆宣傳。通過搜索發現,仍有不少文章宣稱境內公司成功在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上市,併發布了境外主板上市兩證頒發現場的照片與視頻,且有相關職能部門背書,以此忽悠投資者並實施詐騙。

近年來,不少公司通過舉辦“上市啓動會”、向社會公開宣傳等方式發佈了投資“原始股”的相關信息,承諾高額收益、保底回購,還以返利、贈送消費券、分紅等誘惑羣衆投資。而報案者受損嚴重,血本無歸。所謂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原始股”騙局隱蔽性強、手法多樣,凡是以“零風險、高回報”爲噱頭出售原始股,都是利用投資者一夜暴富的心理實施詐騙。

非法發行股票活動有以下幾種常見的表現形式:一、編造公司將在境外上市或發行證券獲得批准等虛假消息,誘騙社會公衆購買所謂“原始股”,或者私下籤署轉讓協議、認購協議;二、非法中介機構以投資諮詢機構、外國公司駐華代表處等名義,向社會公衆非法買賣或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證券;三、通過購買權益份額或簽訂投資協議、持股協議等方式,非法或變相公開發行證券;四、跨地區成立多家公司,以不同公司的名義售賣股權或者通過傳銷模式售賣股權。

當前,各類非法證券活動花樣不斷翻新,隱蔽性強,欺騙性大,仿效性高。對於上述違法行爲,企業和投資者應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遠離非法證券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