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22日訊(記者 鹿凱)上週末,證監會發文表示,爲切實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以下簡稱《期貨和衍生品法》)貫徹落實工作,證監會起草了《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對於上述《徵求意見稿》推出及未來相關《辦法》修訂,業內多家機構相關負責人向中國網財經表示,期貨交易所及相關法規對期貨交易的穩定運行與期貨市場的穩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此次修訂是基於我國當前期貨市場的發展實際與未來前瞻,將有效提升發展效率;期貨交易所之間互聯互通的安排,將有助於進一步幫助中國大宗商品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定價權。

永安期貨稽覈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網財經採訪時表示,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以下簡稱《期貨和衍生品法》)正式實施,證監會正根據《期貨和衍生品法》的規定開展配套規章、規範性文件的“立、改、廢、釋”工作,《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作爲重要配套制度,此時推出徵求意見稿符合修訂計劃;另一方面,爲適應期貨市場發展和監管實踐新情況,加強期貨交易所一線監管,同時爲市場創新發展預留充足的制度空間,完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也具有相當的必要性。

記者瞭解到,本次徵求意見稿中體現的修訂內容主要是爲了銜接《期貨和衍生品法》,具體表現爲以下四點:第一,就中央對手方職能、保證金形式等表述和機制進行調整;第二,將實踐中交易所現有的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實際控制關係賬戶制度等規章化;第三,要求交易所增設風險管理委員會、品種上市審覈委員會,並優化期貨交易所治理機制和自律管理責任;第四,對於行情信息、跨境授權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範,提出了具體的監管要求。

永安期貨稽覈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徵求意見稿》中的幾個修改亮點若最終寫入《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相信將極大促進期貨市場三大功能的發揮,同時推動期貨市場深化對外開放:

第一,關於期貨品種上市實行註冊制的相關安排。未來,新的期貨及期權品種的上市數量會明顯增加,上市速度會加快,期貨市場對國民經濟的覆蓋會更加寬泛,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會進一步提升。

第二,關於在保證金多樣化方面作出了創新性安排,徵求意見稿對此預留了空間。新增股票、基金份額作爲保證金,一方面將擴展期貨市場資金來源,便於更多交易者參與期貨交易,另一方面也爲將來期貨公司開展有價證券充抵保證金業務預留空間。

第三,關於明確向境外期貨交易所進行行情授權的監管要求。期貨交易所之間互聯互通的安排,將有助於進一步幫助中國大宗商品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定價權。

華金期貨總經理劉小紅對中國網財經表示,期貨及交易所等相關管理辦法的修訂、實施與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相輔相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此次修訂是基於當前期貨市場的發展來進行完善與提升,從未來發展來看,我國期貨市場創新業務、境外業務等必然越來越廣泛,也將促使交易所在該方面進行深度完善。

永安期貨稽覈部相關負責人建議道,後續隨着監管部門進一步完善《期貨和衍生品法》配套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期貨交易場所、期貨結算機構和行業協會同步修訂自律規則,儘快形成成熟的期貨市場和衍生品市場的法治體系。

劉小紅補充道,對於期貨公司和各方從業者,一方面需對標徵求意見稿進行規則性業務規範與調整,同時對業務結構及客戶層進行自查,以更好適配期貨業務及管理規則。作爲投資者,尤其是機構投資者,需要深度瞭解業務相關制度指引,做好風險管理與業務報告制度,履行投資者責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