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6日訊 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46次審議會議於2022年9月23日上午召開,深圳雲裏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裏物裏”)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雲裏物裏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爲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保薦代表人爲李志文、周晨曦。 

雲裏物裏是一家基於短距離無線通信技術的產業物聯網解決方案提供商,主要從事藍牙傳感器、物聯網模組、物聯網網關等智能硬件產品以及搭載物聯網雲平臺系統的電子標籤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上述主營業務產品廣泛應用於包括智慧倉儲、智慧樓宇、智慧醫療、智慧零售、智慧場館等在內的產業物聯網領域。 

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公司股東莊嚴、張敏、龍招喜分別直接持有公司30.00%、20.01%、16.62%的股份。公司單一股東直接和間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0%,且公司任何單一股東均無法控制股東大會或對股東大會決議產生決定性影響。因此,公司無控股股東。 

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莊嚴、張敏、龍招喜合計直接持有公司66.62%股份。莊嚴另通過持有創新微合夥81.48%的合夥財產份額、通過持有云程萬里9.34%的合夥財產份額,且莊嚴作爲前述兩家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和執行事務合夥人,依據相關合夥協議約定,合計間接控制公司6.53%股份。綜上,莊嚴、張敏、龍招喜三人通過直接和間接方式共同控制公司73.16%股份。莊嚴、張敏、龍招喜三人於2014年6月27日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於2017年7月5日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之補充協議》,並於2019年5月7日將前述協議內容整合重新簽訂了新的《一致行動人協議》。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實際控制人莊嚴、張敏、龍招喜無解除或終止一致行動協議的安排。且自《一致行動人協議》簽署以來,莊嚴、張敏、龍招喜在向股東大會、董事會行使提案權以及在相關股東大會、董事會上行使表決權時充分保持一致。綜上,公司實際控制人爲莊嚴、龍招喜、張敏。 

雲裏物裏擬發行不超過1600萬股(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不超過1840萬股(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公司及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即不超過240萬股)。 

雲裏物裏擬募集資金18906.85萬元,分別用於物聯網智能硬件產品智能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物聯網智能硬件及雲平臺研發項目、營銷推廣建設項目。

審議意見: 

無 

審議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 關於主營業務。(1)發行人的主要產品包括藍牙傳感器、物聯網模組、電子標籤和物聯網網關等四類,其中目前收入金額最高的藍牙傳感器在報告期內佔總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而物聯網模組的收入金額和佔比逐年上升,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相關變動的原因,以及主營業務的後續發展規劃。(2)發行人主要產品的毛利率較高,而發行人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的產品用於不同場景和細分領域,可比性不強,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核心技術屬於行業共性技術還是發行人特有技術,相關核心技術對產品性能的具體影響,主要產品相對其他用於類似領域的同類產品,具有的核心競爭力和競爭優勢。(3)根據申報文件,發行人披露2021年度的毛利率波動的主要原因是價格調整及產品迭代升級影響,與可比公司毛利率波動差異較大的主要原因是在產品類型、區域市場、下游領域及面向的客戶羣體等方面均有所不同。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藍牙傳感器的市場波動情況、發行人2022年上半年產品價格調整情況及產品迭代升級情況,2022年上半年毛利率的變動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變動趨勢是否一致,未來毛利率是否會發生變化,當前毛利率水平是否可持續。(4)請發行人結合發明專利應用於主要產品的情況,說明所擁有的發明專利對於生產經營的重要性程度,並結合市場需求、行業和技術發展趨勢,說明相關發明專利是否具有核心競爭力,核心技術或產品是否存在被淘汰風險。(5)根據申報文件,報告期內發行人前十大客戶的銷售收入佔比較高,且前十大客戶變動較大。請發行人結合獲客方式、合作年限、產品使用週期、老客戶貢獻佔比等情況,說明發行人報告期前十大客戶的變動是否符合行業特點,結合上述情況及核心競爭力等說明發行人的客戶粘性及穩定性;此外,前十大客戶浙江英弘金屬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島宏璇物流裝備有限公司爲A公司指定,請發行人說明上述公司及A公司在報告期交易的詳細情況、相關交易佔比、相關指定交易的背景及相關交易的真實性、合理性。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發行人律師對上述問題進行覈查,詳細說明覈查手段和核查方法並發表明確覈查意見。 

2.關於募集資金使用。(1)募集資金中8190.81萬元用於擴產,新增產能是現有產能的1.5倍,請發行人結合當前訂單和未來銷售安排說明如何使未來產能得到有效利用。(2)發行人於2018年推出搭載物聯網雲平臺系統的電子標籤產品,產品直接面向終端使用用戶,報告期內電子標籤產品的銷售金額從2019年度的84.80萬元增長至2021年度742.86萬元。募投項目中雲平臺項目投入5,346.62萬元用以研發人員職工薪酬。請發行人說明雲平臺項目研發是否主要應用於電子標籤產品;並結合電子標籤產品目前收入規模及公司未來國內外銷售戰略佈局,說明雲平臺研發項目的必要性及主要風險。請保薦機構覈查並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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