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進出口銀行北京分行原行長李蒞被雙開:當“兩面派”、做“兩面人”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監委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北京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上海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交通運輸融資部原總經理李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力,抓黨建工作流於形式,不按規定配備黨支部書記,讓人代寫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材料,當“兩面派”、做“兩面人”,當面接受組織批評、背後公開發表錯誤言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報銷教育培訓費名義濫發福利,違規接受客戶宴請、旅遊安排和收受貴重禮品、購物卡;違反組織紀律,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決策事項搞“個人說了算”;違反廉潔紀律,配偶利用其職務影響收受客戶鉅額錢款、違規承攬業務;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干預招投標活動,隱瞞大額經費收支逃避監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爲企業獲取貸款、爲融資租賃領域非法中介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和上市公司原始股,涉嫌受賄犯罪。

李蒞身爲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客戶關係“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利用手中信貸權和行業影響力爲他人提供幫助,單獨或通過其配偶大肆斂財,夥同他人共同收取鉅額“佣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蒞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李蒞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雲南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依法處理。

李蒞簡歷

李蒞,女,漢族,1967年4月出生,1989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4年12月調入中國進出口銀行工作,歷任總行信貸部幹部、處長助理、副處長,出口信貸部三處、二處處長;

2006年12月任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船舶融資部、交通運輸融資部副總經理;

2009年3月任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交通運輸融資部總經理;

2012年3月任中國進出口銀行上海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9年7月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22年1月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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