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9月28日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遼寧省公安廳原二級警務專員楊文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文鐵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熱衷投機鑽營,爲謀求職務晉升,搞政治攀附,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向領導幹部贈送錢款;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侵吞、騙取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楊文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文鐵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楊文鐵簡歷

楊文鐵,男,漢族,1964年2月生,1985年9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12月任葫蘆島市公安局後勤部經管辦主任;1997年3月任葫蘆島市公安局後勤部副主任兼經管辦主任;2002年12月任葫蘆島市公安局後勤部主任;2006年7月任葫蘆島市公安局局長助理;2006年8月任葫蘆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2008年2月任葫蘆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8年12月任葫蘆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任市交通警察支隊黨委副書記、副支隊長;2009年11月任葫蘆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交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2014年12月任葫蘆島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兼交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2016年6月任葫蘆島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2016年12月任省公安廳警務保障部主任;2018年1月任省公安廳交通安全管理局局長;2020年7月任省公安廳二級警務專員。2022年7月被免職。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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