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 9月28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深圳周大福在线传媒有限公司与王某夫妻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2021年1月16日,深圳周大福公司系统技术人员操作错误,将网店系列黄金饰品的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日常售价。当日,王某与凌某某夫妻二人花费4万余元买下12件黄金首饰,这些首饰与日常销售价格相差约20.91万。次日,周大福公司与被告沟通,并告知价格系技术人员操作错误,要求撤销订单,但遭被告拒绝。之后,周大福公司又多次联系二人,并分别赔付500元。周大福公司起诉认为,合同订立存在重大误解,且合同履行显失公平,造成原告极大损失,请求法院解除双方合同。

王某夫妻二人辩称,原告主张的12个订单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且具备履行的可能性。12个订单是原、被告在真实意思表示下达成,且原告要求撤销订单的主张已超过90天,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周大福公司将涉案黄金饰品的价格标注为远低于采购和实际销售价格的行为明显不符合正常的商家销售行为,并非故意虚假标价欺诈消费者,王某夫妻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存在低价促销行为,且原告事后向其表示歉意并赔付。此外,原告于2021年4月11日申请网上立案,视为已行使撤销权,故被告对于原告要求撤销订单的主张已超过法定除斥期间的辩称,法院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