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據澎湃新聞報道:河南省開封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杏花營農場班村提倡“結婚零彩禮”,要求紅白事除親屬外,本村鄉親隨禮不得超過50元。包含上述要求在內,該村制定了紅白事統一操辦標準,其他規定還包括每桌宴席價格控制在200元以內,菜品八葷八素、酒水不超過40元/瓶、香菸不超過100元/條、迎親車輛總數不得超過6輛等。

儘管這則新聞的發生地只是一個有87戶、312名村民的小村莊,但由於相關話題向來備受爭議,這一系列僅在小範圍內適用的村規民約,很快就得到了遠超其實際影響範圍的討論與關注。一方面,這些村規指向的都是輿論場上“積怨已久”的婚喪習俗,讓不少人忍不住要爲其叫好;另一方面,也不乏有人指出,此類村規多少帶有一定強制性,限制了普通村民婚喪嫁娶的合法自由。

客觀而論,這兩種觀點都有自己的邏輯與道理,前者更偏重移風易俗這一目標本身的合理性,後者則更偏重實現目標所用手段的合理性。近年來,從婚姻雙方之間的“天價彩禮”問題,到大操大辦紅白喜事帶來的“社交費用”壓力,與民間風俗相關的話題頻頻引發關注,既激起了公衆對某些陳規陋俗的不滿,也形成了積極推進婚俗改革,爲普通人減輕負擔的社會訴求。正是在這一背景下,纔有一些地方像開封班村一樣,制定本地化的村規民約,對彩禮和儀式規格提出具體要求。

從以往的案例來看,大多數推出此類村規民約的地方,都是有的放矢。往往是因爲本地過去陋俗成風,給村民造成了一定負擔,村委會才試圖加以針對性的限制。基於此,我們就能理解爲何有人爲這樣的做法叫好。但理解歸理解,倘若要評估這種做法的效果,我們卻很難給出太過樂觀的結論。

所謂風俗,不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都是地區社會文化中長期形成的風尚與習慣,根植於特定的社會基礎,而非浮於表面的脆弱存在。因此,即便拋開村委會是否有權限制村民行爲的爭議不談,僅憑一紙規定,也很難改變那些長期存在的舊有風俗。在接受過更多教育、接觸較多新思想的年輕人看來,諸如“天價彩禮”“大額隨禮”等風俗,或許是毫無道理的陳規陋俗,但這樣的風俗能夠蔚然成風,卻說明其背後必然有某種“現實理性”。

舉例而言,在尚未充分現代化的鄉土社會,彩禮往往有爲家庭規避風險的意味,村民之間互相隨禮,則是在建立更強的社會聯繫,讓各家能互相幫襯。事實上,這種“鄉土社會”不僅存在於字面意義上的鄉村,也存在於某些已經移居城市,但內心觀念仍未充分轉變的人心中。強調這種“現實理性”,並非是要爲這些陳規陋俗辯護,而是說要改易風俗,還需從造就這些風俗的社會基礎入手。不論是“倡議”還是“禁令”,本質上都是揚湯止沸;只有在現實與觀念兩個層面切實改變社會基礎,才能以釜底抽薪的方式解決問題。

迴歸具體問題,當下最令人頭疼的“天價彩禮”現象,不僅是源於鄉土社會的舊俗,也與一些地方“重男輕女”的落後觀念和婚戀市場的性別失衡有關。如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就算以強力手段禁止了明面上的“天價彩禮”,這筆錢也會轉化爲其他成本,落回面臨“結婚難”問題的家庭頭上。

此外,村人結婚大額隨禮的問題,也與農村新富,部分村民受到虛榮心與“炫富”衝動影響的原因。通過村規民約規定隨禮上限,在一定程度上能讓不想攀比的村民少爲“面子”上的考慮所累。但要徹底解決問題,還需讓村民在心態上認識到:當代社會已經不再需要村民之間建立那麼多的“人情臺賬”,隨禮只是一種禮節性的表態。歸根結底,社會基礎變了,風俗自然就會變,這也是解決所有同類問題的基本思維。

撰文/楊鑫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