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45年8月,第十八集團軍(八路軍)的正規部隊已經發展到近90萬人,然而作戰序列中仍然只有三個正規陸軍師的番號,也就是115師、120師和129師,講真,一個集團軍及所屬三個步兵師達到90來萬人馬,也是沒誰了。

一、鬥爭策略的需要

抗戰時期前後組建了大約40個集團軍,每個集團軍一般在8到10萬人左右(兩至三個軍),這種兵力規模第十八集團軍早在1938年就實現了。因爲隨着根據地越來越大,消滅的日僞軍越來越多,抗日武裝迅速發展,第十八集團軍早就超編了。

當時我軍的高級建制,屬於“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諸如山東軍區、晉冀魯豫軍區、晉綏軍區等大軍區,以及二級軍區和軍分區,那都是我方自行組建的。注意此時重慶軍委會的序列是:行營、戰區、集團軍等等,並沒有“軍區”的番號。

在如此複雜的情況下,我軍高級建制單位對外界和對重慶,仍然以“第十八集團軍某部”來稱謂,比如山東軍區行文重慶的話,落款即爲:第十八集團軍第115師,即師部兼軍區司令部。

畢竟是國共合作抗日期間,第十八集團軍理論上屬於“國民革命軍”戰鬥序列,理論上要聽從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的指揮。至於高級部隊番號,也得使用軍政部授予的“合法番號”,儘管此間八路軍的兵力翻了幾番,可是用最笨的腦袋想想,重慶方面能給我軍增加新的番號嗎?

人家限制我們還來不及呢,所以整個抗戰時期,除了第十八集團軍(最初爲第八路軍、及所轄的三個師)和新四軍,國民政府沒再給過任何團級以上的新部隊番號。而我軍的部隊數量又在快速增長,怎麼辦呢?只能以軍區爲單位自擬番號。

因此到了抗戰後期,八路軍(第十八集團軍)各師,都已經下轄不少旅、團或者支隊建制了,比如115師(山東軍區)除原343、344旅外,新建有七個教導旅,129師(晉冀魯豫軍區)除原385、386旅外,另建有十一個新編旅。

按照國民革命軍的編制原則,1939年取消旅級編制後,三個團(有的是三個番號團和一個野戰補充團)就可以編爲一個師,兩到三個師就可以編成一個軍,兩到三個軍就應該編成一個集團軍,可問題是,我們得不到新的師、軍和集團軍的番號。

如果是抗日戰爭的初中期,不給高級編制和番號也不影響什麼,因爲八路軍是以山地游擊戰爲主,在武器彈藥極端匱乏的情況下,不可能跟日軍進行大兵團會戰,部隊多以團爲單位分散活動,機動靈活,也不易被日軍捕捉,甚至還有了“大團”、“小團”的臨時性辦法。

所以抗戰最殘酷的階段,絕少看見八路軍以旅級以上單位,集中起來跟日軍對陣的,裝備劣勢、火力劣勢、單兵素質劣勢,集中起來會造成更大更無謂的傷亡。恐怕日本人巴不得八路軍這麼幹,我們又怎麼可能上當?

二、戰爭形勢的需要

但是抗戰勝利前後,軍事形勢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無論是收復淪陷區,還是阻擊“摘桃子”的蔣軍重兵集團,都要求八路軍完成從游擊戰到運動戰的轉變,得打大仗了。

比如1945年10月的“平漢路戰役”中,第十一戰區孫連仲就集中三個軍10萬人馬,企圖攻取和通過冀魯豫軍區(129師所屬)的中心地帶,北上石家莊“接收”華北地區,我晉冀魯豫軍區部隊只能奮起自衛。

既然是打大仗,一個129師師部再同時指揮七八個旅、十幾個旅的部隊,顯然是不利於作戰的,因此在抗戰勝利後的一段特殊時期裏,實際情況也要求我軍編組旅以上的野戰兵團。

編組起來其實很容易,一個二級軍區所屬的幾個旅,整合在一起就完事了。比如晉冀魯豫軍區所轄的二級軍區“太嶽軍區”,僅正規部隊就有太嶽軍區第1旅、第2旅和第386旅等三個旅,完全可以合組成爲一支野戰部隊,統一指揮統一序列,直接隸屬於劉鄧首長指揮。

麻煩在於,合組以後的部隊應該怎麼稱謂用什麼番號呢?如果自擬師、軍級編制和番號,那就等於跟重慶當局公開決裂,那邊重慶談判還在進行,顯然是不合適的。關於這一特殊時期的複雜形勢,筆者在相關文章中多有介紹。

總之我軍在1945年,並沒有放棄使用八路軍(第18集團軍)和新四軍的番號,那就不方便單方面增設師以上的正規編制和番號,比如新四軍的番號1947年初才正式棄用。既然如此,就需要跟組建“軍區”的辦法類似,增設我軍自擬的高級野戰建制。

三、統一編制的需要

實際上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兩到三個旅編組完成以後的規模,級別也實在不好界定,八路軍各大軍區當時的旅普遍在3000到4000餘人,三個旅合編後也就1萬來人,稱爲“師”?跟115師、120師和129師的師部容易混淆,稱爲“軍”?明顯又不太夠。

出於以上幾個原因,1945年的9月21日,延安特別發出了《關於擴軍與組建機動兵團的指示》,其中明確提出:“各個戰略區域都應編整能夠機動的突擊力量,其數量應占本區脫離生產兵力的五分之三到三分之二,把他們編組成旅和縱隊,準備他們能夠實行極大機動”。

這是延安首次下達了各大軍區組建“野戰軍”和“野戰縱隊”的命令,其中野戰縱隊簡稱爲“縱隊”。選擇這個編制名稱,是因爲“縱隊”是一個級別很模糊的臨時性建制,完美地解決了當時所有的困難。

這個建制也是有傳統有歷史的,比如紅四軍在早期,就曾經下轄四個縱隊(團級),之後兵力充足了,才改爲下轄師。隨着延安一聲令下,華中軍區、晉冀魯豫軍區、晉察冀軍區紛紛組建野戰縱隊、

比如太嶽軍區的三個旅就合編爲“太嶽縱隊”,司令員陳賡,也就是未來著名的中野四縱之前身,不過在初組時只有11000餘人,所以說“縱隊”這個編制用的很妙,它還給部隊的發展留下了空間。

早期的縱隊多爲“加強師”的規模,到了1947年以後基本就是“軍”的規模了,也正因爲如此,1948年11月當情況允許時,我各野戰軍的縱隊奉命全部改稱爲“軍”,標誌着開始正規化了,放棄了“縱隊”這一臨時建制。

華東、華中各軍區的情況和華北又不相同,新四軍之下建有師,師又轄旅,比如黃克誠的第3師就下轄三個旅35000餘人;山東軍區由於一度使用了“人民解放軍”的稱號,在抗戰剛剛勝利也組建了八個師的新編制。

因此在1945年和1946年初,我軍是“縱隊”和“師”兩類野戰建制並存的狀態,解放戰爭全面爆發時,兵力描述爲:“野戰軍有61萬人,轄有縱隊(或師)單位共22個、旅(或師)級單位94個”。

說明一下,前面的師一般指新四軍的師,可達數萬人;後面的師即指山東軍區的“師”,兵力從6000到8000人不等。

到1946年下半年,隨着各大軍區部隊整編的完成,不再有新四軍那樣的“師”,全部理順爲野戰軍、野戰縱隊、旅(或小師)的戰鬥序列,其中東北民主聯軍和華東野戰軍縱隊下設師,其他野戰軍的縱隊下設旅。

解放戰爭不斷取得勝利,各野戰軍的旅和師都在發展,最終也於1948年11月,隨着縱隊的改稱而統一改爲“師”,而這時候的師普遍突破萬餘人,已經是比較標準的步兵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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