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报料,中秋节(9月10日)中午,江西鹰潭贵溪市天禄镇流桥村,一名12岁的女童在家中,父母正在方舱隔离,遭该村支书刘亮宗强奸。

居然村书记奸淫幼女,消息一出,网友们纷纷呼吁予以严惩,在追究刘亮宗书记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阉了他,不阉不足以平民愤!

9月13日,贵溪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2022年9月10日,贵溪市天禄镇发生一起强奸案。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目前已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针对网传受害人父母在方舱隔离,警方查明受害人父母从末进过方舱。警方呼呼: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传播涉及受害人隐私信息,避免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公安机关将坚决从严从快惩处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

该通报的第一段基本承认了强奸事件,第二段有必要吗,我怎么觉得像狗尾续貂、避重就轻,玩文字游戏一样?这件事重点在刘亮宗书记强奸,不在受害人父母与方舱。警方难道不知道吗?

更百思不解的是,最后警方干脆直接警示:警方查明受害人父母从未进过方舱。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传播涉及受害人隐私信息,避免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网传党员干部奸淫幼女,这件事的性质有多恶劣,可是,短短几十字的警情通报,居然至少有一半都在强调受害人父母从未进过方舱,为什么?

鹰潭贵溪警方的警情通报至今还没有看懂,今天,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在互联网上疯传了。

该份裁定书显示,2017年,被告夏某(警察)在葛某某的餐馆喝茅台吃野味,共花了5668元至今未付,故诉至法院。今年8月18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民警夏某到葛某某处就餐系刑事侦查行为,该案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驳回了葛某某的起诉。

对此,大律师李庄在微博上调侃说:一个真敢吃,一个真敢判。这次去饭店侦查,吃饭免单,下次若去侦查卖淫嫖娼呢?!

民警下馆子系刑事侦查行为,可以不付钱确实罕见。不过,大家都知道《小兵张嘎》里面鬼子翻译吃瓜不给钱,不料对面坐着八路,八路拿出枪,鬼子翻译立马怂了的情景吧?

现在,人民警察很牛逼,难免有吃霸王餐的,偶尔有人吃饭不给钱可以理解。可是,现在的人民法院就是当年的“八路”啊,如果“八路”对“鬼子翻译”吃霸王餐视而不见,老百姓怎么活啊?

贵溪警方的警情通报让人看不懂,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吓死人!

(公众号:何不带吴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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