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西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 樊娅楠)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自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7部门部署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林草局等部门,将全省11个自然保护区全部纳入“绿盾”强化监督专项行动范畴。截至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地列入“绿盾”问题295个、完成整改291个,整改完成率98.6%。

6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建立多部门联动、紧密合作机制,形成台账管理、清单管理、销号管理工作方法,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累计核查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点位8批次600余处,结合日常管护巡查、自查排查,梳理违法违规问题。所有问题已于2020年完成整改,并于今年6月全部完成销号。4个位于核心区的私建木屋、木栈道、旅社等建筑予以拆除并恢复原貌,14个位于实验区违规建设的宾馆、营地、经幡等建筑设施予以拆除并恢复原貌。同时,对尕海湖边、环湖东路2个私设旅游景点进行清理整治,完成13处历史遗留沙坑和1处退出矿业权的恢复治理。

据悉,“绿盾”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开展6年来,有效遏制了无序开发建设活动对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力推动了青海湖流域自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得到严格保护,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压态势,持续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地现代化监管体系,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督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破坏行为,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筑牢青海湖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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