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首都巴黎一家法院定於10日開庭審理2009年法國航空公司空難訴訟。這起事故造成228人死亡,法航和飛機制造商歐洲空中客車公司被控過失殺人。遇難者家屬爭取了十多年,才得以讓案件進入司法審理程序。

2009年6月1日,一架執飛法航447航班的空客A330型飛機從巴西里約熱內盧出發,飛往巴黎,途中墜入大西洋,216名乘客和12名機組成員遇難。這是法航運營史上最嚴重空難,後續影響廣泛,推動航空業改變航空安全規範、飛行員訓練方式和空速管應用型號。

法國民航安全調查分析局調查後認定,墜機由多個因素疊加造成:飛機遭風暴襲擊,高空飛行時安裝於機身外部的空速管因結冰失靈、無法測定飛行速度和高度,自動駕駛系統也發生故障,飛行員改爲手動操控,卻無法獲取準確導航數據,飛機進入失速狀態,機頭上翹,隨後墜落入海。直至2011年,飛機殘骸及其“黑匣子”纔在海底找到。

遇難者家屬希望追究失事飛機運營商和製造商的刑事責任,但法航和空客堅稱沒有刑事責任,且法航已經賠償遇難者家屬。法方調查人員認爲法院應駁回訴訟,但法官最終決定開庭審理。

美聯社報道,庭審聚焦兩個關鍵疑問:空速管結冰以及飛行員是否操作失誤。法航被控沒有培訓機組如何處理空速管結冰問題,空客被指控事先知道涉事飛機所配空速管有缺陷,卻未能充分、及時告知航空公司及空乘人員。審理可能持續至12月。如果空客和法航被判有罪,最多可能分別被罰22.5萬歐元,這相對其收入而言只是九牛一毛,但聲譽將遭受損失。文/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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