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湛江發佈10月10日消息,近日廣東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公開徵求對<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意見稿顯示,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在第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文件提出對貸款額度調整。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70萬元。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

據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5月23日發佈的《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5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

最高貸款額度與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繳存年限相關聯,具體計算方式:

貸款額度A=住房公積金申請日餘額×6(申請日餘額,含預提住房公積金交付該房首期房款金額)

貸款額度B=各繳存年限的貸款額度(見下表)

單方繳存:貸款額度A與貸款額度B兩者中的最大值爲單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

雙方繳存:按單方繳存計算的貸款額度相加,相加之和爲雙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7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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