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安徽省人社厅发布消息,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决定延长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补缴费时间,优化经办服务,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安徽省将优化社会保险费缓缴经办服务,通过部门数据共享等方式将符合缓缴政策企业纳入“白名单”,企业线上申请,实现“即申即享”,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未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可线下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安徽省人社厅提醒,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补齐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底。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番安徽省明确社保费缓缴延至明年底。同样采取这一做法的还有山东省。

据山东媒体齐鲁网10月12日消息,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在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和经办服务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山东方面明确,在政策实施地域范围方面,由原来的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所在县区,扩大到全省。扩大范围后,全省5个特困行业、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及生产经营困难的全部中小微企业,约84万户参保企业均符合缓缴政策范围。

在缓缴期满后费款补缴时限方面,山东省人社厅等部门明确,对于企业在缓缴期满后一次性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期缴纳,最迟于2023年年底前补缴到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今年5月,国家明确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其中,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暂缓缴费,并在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除了缓缴延期,缓缴政策也进行了扩围。在对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缓缴政策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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