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程雅    每經編輯 張海妮    

10月13日晚,ST澄星(SH600078,股價12.21元,市值80.9億元,以下簡稱澄星股份)公告稱,根據江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裁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江陰澄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澄星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1.71億股股份歸買受人無錫星盛州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無錫星盛州)所有。

此次權益變動使得澄星股份的控股股東由澄星集團變更爲無錫星盛州,實控人變更爲李星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李星星實則爲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之子,生於1985 年,2012 年起任吉利集團監事,2015年起任領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執行總經理,2022年起任浙江耀寧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控股股東發生變更

2019年9月21日,澄星集團向澄蝶株式會社出具了《擔保函》,承諾爲澄星集團子公司江蘇澄星磷化工集團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澄星進出口)向澄蝶株式會社採購散裝對二甲苯的三份《採購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但因澄星進出口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貨款,澄蝶株式會社向無錫中院提起訴訟,無錫中院受理上述合同糾紛。

2021年12月13日,澄星股份收到江陰法院關於澄星集團的執行裁定書,江陰法院責令澄星集團限期履行法定義務,但澄星集團未履行。因此,依照法律規定,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澄星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

此次權益變動前,澄星股份的控股股東爲澄星集團,持有上市公司1.71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爲25.78%,實控人爲李興。

8月24日,無錫星盛州於淘寶網阿里拍賣破產強清平臺以 5.17億元的最高應價競得澄星集團所持上市公司1.71億股股票,並於 8月26日繳清拍賣款。無錫星盛州參與競拍所使用的資金爲自有資金,經法院裁定,澄星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億股股份歸買受人無錫星盛州所有。

本次權益變動後,澄星集團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變爲無錫星盛州,實控人變爲李星星。

公司表示,本次權益變動暨公司控股股東及實控人發生變更,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生產經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新實控人背靠吉利集團

公告介紹,無錫星盛州成立於6月17日,經營範圍包括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新材料技術研發;專用化學品銷售等。

從股權結構來看,無錫星盛州的控股股東爲浙江保合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65.09%股份,李星星間接持有浙江保合科技有限公司80.75%股份,因此李星星爲無錫星盛州的實控人。

而李星星控制的商業版圖十分龐大。根據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李星星所控制的核心企業多達37家,包括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昂步投資有限公司、臨海市飛馬投資限公司、杭州朗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此外,李星星還持有台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35%的股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李星星“來頭不小”,實則爲吉利集團實控人李書福之子。

根據吉利汽車2020年9月發佈的招股說明書(上會稿),控股股東吉利集團由李書福持股91.08%、李星星持股8.92%,李星星還擔任吉利集團的監事。這與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對於李星星的任職介紹一致。

此外,在招股說明書中,李星星任職的其他的企業也與此次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介紹的其所控制的核心企業出現了重疊。

根據胡潤研究院發佈的2022胡潤全球富豪榜,李書福以1500億元的身家位列第62位。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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