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王子揚)許多消費者喜歡將茶葉裝進茶包中浸泡,或直接購買袋泡茶。上海市消保委近期請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對市場上常見的茶包進行了分析和檢測。結果顯示20款茶包的安全性都符合標準要求,但部分茶包未準確標註生產許可證信息。

上海市消保委發佈的信息稱,市場上的茶包主要分爲6種不同的材質:普通塑料無紡布(PE(聚乙烯))、PP(聚丙烯)、PA(尼龍/聚酰胺)、PET+PE共混(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和聚乙烯共混)、可降解塑料無紡布(PLA(聚乳酸))和紙。符合食品相關產品標準的塑料或紙材質,均可以作爲茶包安全使用。

新京報記者查詢GB/T 24690-2018《袋泡茶》國家標準看到,該標準規定了袋泡茶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籤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適用於以茶葉(包括經窨花工藝製成的花茶)爲原料,用過濾材料包裝而成的袋泡茶。

該國標對於濾袋材料和輔助材料要求顯示,濾袋應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食品接觸材料及製品的要求,清潔,無毒,無異味,不影響茶葉品質。輔助材料方面,若使用提線,提線宜爲不含熒光物質的原白棉線,不得漂白。提線應固定,不脫落,不斷裂。固定提線用膠粘劑應無毒無害。若使用釘子封口,釘子應符合GB 4806.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製品》的規定,並應固定,不脫落。此外,若使用吊牌,其上的印刷油墨應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食品接觸材料及製品的要求。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茶包產品屬於“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管理,選購的時候,應選擇標有“QS”標誌的產品,以確保產品的合規性。不管是紙材質還是塑料材質,茶包產品都易燃,且塑料材質不耐高溫。因此,使用茶包時,應避免加熱茶水,也不能放置於電磁爐、烤箱中加熱,避免茶包材質受到高溫而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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