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推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杭州市推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爲推進我市國際級軟件名城建設,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時期促進浙江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辦發〔2022〕54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加快推動我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已依法登記註冊,以軟件開發、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爲主營業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規定條件的軟件企業。

二、支持壯大企業主體

(一)支持企業做大做強。鼓勵企業上規模,對年營收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500億元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3000萬元獎勵(對進檔的企業,獎勵差額)。促進企業穩增長,對一定規模以上的軟件企業年度營收增速到規定標準的,按營收增量的1%給予階梯式獎勵。年營收5億元(含)以上的軟件企業,當年市級留成新增貢獻部分全額獎勵給屬地區、縣(市)政府,統籌用於企業做優做強。[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各區、縣(市)政府]

(二)支持企業做優做精。鼓勵軟件企業積極申報“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對首次入選的軟件企業,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集中資源扶持一批軟件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掛牌上市、“專精特新”企業,按《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深入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鳳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杭政函〔2021〕94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加快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行動計劃的通知》(杭政辦函〔2022〕29號)等政策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三)支持加大研發投入。鼓勵軟件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對上年度營收2億元(含)以上、營收增速超過20%,且研發投入佔營收的比例超過20%的前50家企業(按申報企業研發佔比排名),對研發投入佔營收的比例超過20%的部分給予不超過20%、最高10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三、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四)鼓勵自主軟件推廣應用。推動基礎軟件、工業軟件等重點領域關鍵軟件產品開發和首購首用,支持軟件首臺(套)產品工程化攻關突破。對入選國家、省級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目錄,前3年營收年均增長10%以上的企業,年度首版次軟件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1億元、3億元(含)以上的,入選省級的按銷售額的2%、3%、5%,入選國家級的按銷售額的2.2%、3.3%、5.5%給予補助,單個產品最高補助2000萬元。鼓勵區、縣(市)對首版次軟件產品給予資金獎勵,探索實施首版次軟件保險補償試點。支持開拓移動互聯網市場,每年評定不超過30個、年度產生效益5000萬元(含)以上的移動互聯網APP(遊戲類除外),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3年內不重複獎勵)。支持企業牽頭申報國家項目,對獲評“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範項目”國家級優秀項目(方案)的軟件開發企業(解決方案提供商),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每個企業當年只享受一項)。[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縣(市)政府]

(五)鼓勵高端軟件協同創新。鼓勵行業企業與軟件企業加大行業通用軟件研發。鼓勵龍頭骨幹企業牽頭協同創新,組織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以及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元宇宙等未來產業領域重大軟件產品創新研發,每年評選不超過2個引領產業發展或取得顛覆性突破的項目,根據參與企業軟硬件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其中單個參與企業最高補助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六)鼓勵開拓應用市場。鼓勵軟件企業、數字化服務平臺企業積極參與以“產業大腦+未來工廠”爲引領的製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加快培育發展數字工程服務產業。綜合評價數字化服務規模、能力和水平等要素,逐一確定數字工程服務商的數字化服務指數。按照數字化服務指數高低排名,每年評選不超過10家優質數字工程服務商,單個服務商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商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優先申報部、省兩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等項目。(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

四、培育創新產業生態

(七)培育創新平臺。支持鏈主企業、院校、研究機構聯合建設涉及開源平臺、開源社區、代碼託管及開發測試、軟件測試驗證等領域的新型公共服務平臺。對符合條件的,按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入費用6%的標準,一次性給予平臺建設方最高5000萬元補助。對通過發放適配認證證書、簽訂服務合同等方式年服務企業不低於100家(從第二年開始計算新增企業數)的平臺,按其上一年度運營費用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

(八)培育開源生態。鼓勵骨幹軟件企業面向操作系統、數據庫、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領域發佈基礎性、前瞻性的自主技術開源項目。支持基於上述開源項目的原創軟件產品開發,每年評選不超過10個裝機量大、貢獻率高的優質原創軟件產品,給予研發企業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基於自主核心開源項目進行發行版產品服務銷售、開展原創軟件產品發佈、進行傳統應用遷移適配等活動的軟件企業,鼓勵所屬區、縣(市)在招引入駐、人員招聘、人才評定等方面給予保障;開展自主核心開源產品市場對接和宣傳推廣活動,推進在政務領域和重點社會民生領域的廣泛應用。[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縣(市)政府]

(九)培育特色園區。推動創建一批特色化、專業化、品牌化和高端化發展的國家級、省級軟件名園(軟件基地),人工智能、區塊鏈、元宇宙等未來產業先導區,網絡安全產業園區等軟件特色園區。鼓勵各區、縣(市)優化產業和空間佈局,在資金、投融資及併購、住房保障、人才獎勵、重點活動扶持等方面,積極支持園區建設和運營。[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縣(市)政府]

五、優化產業發展環境

(十)加強人才引培。聚焦軟件產業鏈創新鏈,加大力度引進國內外頂尖創新人才。支持符合條件的人才和團隊申報“鯤鵬行動”計劃、國家和省市引才計劃、“西湖明珠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對入選人才按規定給予政策支持。對軟件企業中入選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杭州市鯤鵬企業以及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給予企業授權認定人才名額。對軟件企業引進的擁有關鍵核心技術解決卡脖子問題的高層次人才,按規定參加職稱“直通車”評審。(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

(十一)加強產學研合作。鼓勵高校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和課程設置,聯合科研院所、企業、培訓機構等共同打造新型軟件工程師學院、特色化示範性軟件學院、軟件現代產業學院,加強高層次軟件人才培養。鼓勵院校與園區、企業、機構等合作建設軟件人才基地,包括特色軟件學院和軟件實訓(實習)基地。[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經信局,各區、縣(市)政府]

(十二)加強投融資支持。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產業基金作用,重點投向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和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等重大投資項目,吸引投資機構、行業領軍企業等社會資本投入,撬動社會資本投資軟件產業。鼓勵軟件企業通過上市、併購重組、再融資、發行創新性融資工具等方式募集資金。創新信貸方式,支持供應鏈金融,鼓勵銀行開發軟件特色融資產品,支持軟件企業產品開發和市場擴展。(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本政策與本市各級其他同類政策存在重疊、交叉、不一致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複”的原則執行。如遇國家及省、市相關政策調整,以調整後的政策爲準。本政策所涉及補助資金由市財政及區、縣(市)兩級按現行財政體制承擔。本政策未明事項由市經信局每年下發實施通知予以明確。

本政策自2022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市經信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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