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金融產業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印發,這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揭牌以來的首個綜合性金融扶持政策,涵蓋了金融企業從落戶到經營等各項扶持措施,於2022年11月7日起正式實施。

《扶持辦法》旨在鼓勵優質金融類企業在合作區落戶發展,引導金融企業實質性運營,深化琴澳金融合作。政策適用對象包含了持牌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私募投資基金以及經認定的其他類金融機構等幾乎所有的金融業態。

《扶持辦法》不僅適用對象廣,而且扶持類型全,包含了對金融企業落戶、經營、增資、併購、貢獻、用房等多方面的扶持,其中在落戶扶持中,合作區金融企業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申報最高5000萬元的扶持資金。

值得一提的是,爲鼓勵更多澳資金融企業在合作區落戶、發展,《扶持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澳資金融企業可按相關扶持標準的1.2倍執行,如落戶扶持最高可獲6000萬元。

此外,《扶持辦法》結合合作區金融產業發展實際,針對跨境保險業務、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等跨境業務制定了相關扶持條款。比如,對開展跨境機動車輛、港澳人士跨境醫療等跨境保險業務的合作區保險機構,按照跨境保險產品年度保費收入的5%給予最高1000萬元扶持。

合作區金融發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結合前期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發展扶持辦法》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上市掛牌專項扶持辦法》,目前合作區金融行業政策體系已初步形成。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上市掛牌專項扶持辦法》於2022年9月26日起正式實施,該扶持辦法明確,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可獲得最高達1億元的補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適用對象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四大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直接上市交易,或在新三板首次掛牌轉讓股票的合作區企業以及註冊地遷入合作區的四大交易所上市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

橫琴地處珠海南端,與澳門一水一橋之隔,具有粵澳合作的先天優勢,是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要平臺。

2021年9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印發,《總體方案》提出,合作區實施範圍爲橫琴島“一線”和“二線”之間的海關監管區域,覆蓋全島,總面積106平方公里。其中,橫琴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設爲“一線”;橫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地區之間設爲“二線”。目前,橫琴正在加緊一線和二線通道基礎設施建設,力爭於2022年年底實現全島封關運作。

自2009年8月《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實施,到《總體方案》印發,十餘年間,各項改革開放措施在橫琴不斷落地。其中,金融業是合作區致力推動的四大產業之一。

據合作區金融發展局代理局長池騰輝介紹,2022年上半年,合作區金融業增加值達82.2億元(人民幣,下同),同比增11%,佔地區生產總值36.7%,金融業稅收達74.7億元,同比增31.3%,佔區內稅收比重38.1%。

如今,橫琴從最初的僅有一家農信社,到目前有金融類企業700餘家。截至今年8月末,區內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或備案的持牌金融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共78家,地方金融組織56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存續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576家,在中基協存續備案的私募基金產品1808個。

不過,有業內人士指出,橫琴目前雖然已經聚集了一批金融機構和企業,初步形成了較爲完備的金融服務體系,但在與澳門的融合發展過程中,存在境內外兩套金融體系如何隔離和協同的現實問題;同時,珠澳缺乏重大的金融基礎設施、金融要素交易平臺以及實力雄厚的金融機構,在離岸金融體系搭建方面基礎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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