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通社報道,泰國總理巴育11月1日表示,該國國務委員會正對允許外國人在泰國購買和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新法律草案進行審議。

巴育對記者說,內閣將進行涉及該問題的意見彙總。據該法案,可購買和持有泰國土地的外國人將分爲4個人羣,投資至少4000萬泰銖(超100萬美元)的外國人將擁有多達一萊(0.16公頃)的土地。

此前,10月25日,泰國內閣會議同意起草允許外國人購買和持有土地的法案。該法案將允許全球高收入富裕人羣、退休養老人士、在泰國就業人士和擁有特殊技能人士4個人羣購買居住用地。爲滿足條件,他們需對泰國投資至少4000萬泰銖,時間至少三年。

泰國政府發言人阿努查表示,新規符合政府刺激經濟和投資計劃,旨在吸引外國富人和有錢專家赴泰國。據報道,泰國政府希望未來5年將吸引超100萬外國富人赴泰國居住並將對該國經濟提供超1萬億泰銖(約合260億多美元),其中通過投資活動8000億泰銖,通過預算收入2700億泰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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