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快看 | 債券承銷業務嚴重違規,興業銀行被罰170萬元

114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了3張罰單,中國銀保監會漳州監管分局發佈了1張罰單,分別劍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罰單顯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爲債券承銷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爲未按規定報送案件(風險)信息。

榮益民,時任興業銀行合肥分行行長;許捷,時任興業銀行合肥分行副行長,二人對興業銀行債券承銷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有責任。

針對上述違規行爲,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150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上述相關責任人處以警告。中國銀保監會漳州監管分局根據《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三項制度的通知》(銀監發〔2010111號)之《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信息報送及登記辦法》第三條、第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處以2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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