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 記者9日瞭解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日前發佈公告決定,按照《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給予最不發達國家98%稅目產品零關稅待遇的公告》,根據我國政府與有關國家政府換文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對原產於阿富汗、貝寧共和國、布基納法索、幾內亞比紹共和國、萊索托王國、馬拉維共和國、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烏干達共和國和贊比亞共和國等10個最不發達國家的98%稅目產品實施零關稅。後續我國將繼續根據換文進展,逐步給予所有與我國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98%稅目產品零關稅待遇。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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